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停車怠速不熄火 6月起開罰

人氣: 7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2012年05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擷瓔、耿豫仙台灣報導)環保署訂定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及罰鍰標準,自6月1日起車輛停車超過3分鐘未熄火經勸導不聽者,機車要處1,500元、小型車3,000元及大型車5,000元罰鍰,環保署呼籲駕駛人應確實遵守規定,以免不小心挨罰。

環保署表示,車主在車上吹冷氣,卻讓路過的行人吸廢氣,也不恰當,建議車主改變用車習慣,以等人為例,部分車站附設停車場有30分鐘免費停車優惠,車主即可多加利用;另可以手機或簡訊聯繫確定時間,減少車輛怠速等人的情況。

嘉市稽查 僅91車次未熄火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自3月1日起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發布的〈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於嘉市各級學校、補習班、停車場及火車站等地,積極展開為期3個月的勸導及宣導。經統計稽巡查汽、機車數達1,244輛次,其中未遵守停車怠速未熄火規定者僅有91輛次,但經勸導後皆能立即改善,顯示大部分的車主都能遵守規定。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車輛引擎怠速空轉狀態,將加速引擎機件磨損,以1小時為基準,車子怠速空轉對引擎機件磨損約是行車的2倍;另據聯合國資料指出,車輛怠速10秒鐘所耗費燃油已大於啟動瞬間之耗油量,因此停車熄火措施可減少車輛耗油量、空氣汙染物,既省錢又健康。◇

責任編輯:李文郁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