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政治

賴昌星一審未上訴 將正式服刑

【大紀元2012年05月30日訊】據大陸媒體報導,截至5月28日,10天法定上訴期限屆滿,遠華走私案主嫌賴昌星未對一審判決上訴,此判決目前已具法律效力。近日,將被押送監獄服刑。

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在今年5月18日對賴昌星走私普通貨物、行賄犯罪案,公開開庭進行一審宣判。法院認定,賴昌星走私普通貨物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力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行賄罪部份,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0萬元。兩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遠華大案

賴昌星為1994年成立的廈門遠華集團董事長,從1996年起從事走私犯罪活動,大陸海關總署1999年4月接獲檢舉信揭發而曝光,經追查走私貨物總值人民幣530億元(約新台幣2,385億元),逃稅額300億元。

此堪稱中共史上最大經濟犯罪的遠華案,涉案人員更高達600多人,前大陸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等大批官員紛紛落馬。

不過,兩位據稱和賴昌星有瓜葛的最高層領導人巋然未倒。遠華公司被控捲入走私期間,賈慶林是福建省最高領導人,賴昌星事後稱他當時和賈慶林及夫人林幼芳關係很好。不過,賈慶林的政途沒有受挫,最後做到中共政治局常委和中國政協主席。賴昌星據稱當年和時任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的劉華清將軍也很熟,不過劉華清也沒有因他倒台。

逃亡加拿大 躲過死刑

遠華走私案在1999年案發,由時任中國總理朱鎔基督辦。賴昌星夫婦在得到通風報信後逃到加拿大。

北京為引渡賴昌星和加拿大方面長期交涉。問題膠著在中國是否會判賴昌星死刑問題上。加拿大沒有死刑,也禁止把在押人員遣送到可能處決他們的國家。去年中國廢除普通貨物走私罪的死刑,掃清了障礙,引渡回在逃的賴昌星。中國法院沒有判賴昌星死刑,維持了遣返賴昌星前對加拿大的承諾。

(責任編輯:肖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