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立委:爭取台律師在中國大陸辯護
【大紀元2012年05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台商或旅客在中國大陸被逮捕,台灣政府一直處於被動狀態,有鑑於今年3月大陸刑事法有多項不利人權的修正,立委陳超明建議,海基會應爭取台灣律師可到大陸為被捕的民眾辯護,甚至偵查審辦期間律師可探視,維護民眾基本的司法公平正義。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祕書長高孔廉表示,積極爭取。
陸委會7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中國大陸違反人權事件,立委對於大陸將要施實的兩個修正法案感到擔心,要求陸委會在江陳八會提出,保障台灣在大陸人民的安全。
立委蔡其昌拿著一疊文件指出,中國大陸在監獄死亡有多種離譜的原因,如貴州李素芬(音)扶臥撐死、雲南李喬民(音)24歲躲貓貓而死、江西李文彥(音)做惡夢死、福建陳姓學生睡姿不對而死,還有喝開水死、洗臉而死等在中國拘留所、獄中記載的種種不可思議的死亡原因。賴幸媛表示都没聽過。
蔡其昌表示,大陸3月出台的兩個修正法案,刑訴法修正草案、拘留逮捕程序條款,都適用台灣常期住在大陸150萬的台灣民眾、以及台商身上,是對台灣人權的嚴重侵害,他憂心上述的死亡原因,可看出中共對於人權的漠視,要求陸委會在江陳八會提出台灣的立場。
賴幸媛答詢表示,陸委會會適度在江陳八會反應,呼籲大陸兩草案不可擴張、濫權解釋。
「刑事訴法」修正案草案第73條之「祕密拘捕」條款,使每個中國人都有可能被當局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由,用「無法通知」讓其「祕密失蹤」。
立委管碧玲明白指出,被關在中國大陸人數並不多,但司法互助到現在一個案例都没有。賴幸媛坦誠,有一、兩個,個位數的案件,但案件是不多。
管碧玲說,幾年前法輪功的一位學員回大陸探親被抓,要不是立委出面、法輪功整體的合作,釋放回台,抓人没有任何理由,陸委會可能還不知情。她希望陸委會能將在大陸失蹤的台灣民眾列冊追縱。◇
(責任編輯:趙姿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