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

中共刁難 秦永敏夫婦一紙結婚證難求

【大紀元2012年07月27日訊】(新紀元週刊284期,記者駱亞報導)今年5月13日,中國著名異議人士暨民主黨創始人之一的秦永敏先生和王喜鳳女士喜結良緣。儘管有70多親友出席婚禮,並在互聯網上發佈結婚公告,但他們還是被當局以沒有結婚證為由視為非法婚姻。為了辦理結婚證,新郎秦永敏4次被抓,新娘王喜鳳2次被抓,他們還被當局綁架到所謂法制學習班關押了26天,但這未能動搖他們堅定不移要求依法辦理結婚證的決心。

今年59歲的秦永敏是中國大陸著名異議人士,也是中國民主黨創建人之一,曾經作過鋼鐵工人,在中國自由民主人權事業中,被譽為「拚命三郎」,前後坐了18次牢,總共經歷了22年牢獄生涯,2010年 11月29日獲得自由出獄。

70多親友出席秦永敏先生和王喜鳳女士的婚禮。

70年代「民主牆」時期,因為主編民主刊物《鐘聲》,秦永敏被以反革命宣傳煽動罪判刑8年。1993年被以擾亂社會治安罪判兩年勞教。1998年,發起成立中國民主黨湖北黨部籌委會,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12年。

1975年出生的王喜鳳是山西師範大學畢業的現任老師。她十分仰慕秦永敏,接受新紀元專訪時,她娓娓道來這段不尋常的愛情故事。

新郎異議身份 新娘過世的父母也被調查

秦永敏在這麼困難的情形下堅持這麼多年,王喜鳳覺得非常敬佩。「我一直稱其為秦老師。他是我非常尊敬的老師,也是我的知心愛人。從最初的感動,到現在產生感情,一步步能走到今天,出於對他這麼多年所經歷的事情的理解,因為我也是一個嚮往民主進步的人士。」

「跟秦老師交往前,我也接觸了一些民主方面的理念,因為支持一個簽名活動,我被國保傳喚二次,學校校長還找我談過幾次話,所以對跟秦老師共同生活將面臨的壓力和困難,都是有一些心理準備的。」

今年4月13日,她第一次去拜訪秦永敏,4天後在回途的火車上受到當局的無理盤查,並被拍了身份證。當她回到渾源後找單位辦理辭職手續,校長讓她去教育局辦理,當地教育局局長說:「你這個情況,我也沒有這個權力,不妨你先辦理一個停薪留職手續。」但她在辦理過程中遭到種種刁難,學校、教育局等都不給相關的證明和簽字,怕擔責任。基於這樣情況,只能擱下了。

秦永敏先生和王喜鳳女士在武漢。

她前往武漢結婚前,有朋友告知「山西省公安廳通過各種渠道調查我的情況,還放風說王喜鳳的情況他們瞭如指掌,包括我父母,對此我非常不理解,我父母去世好多年了,不僅如此,他們還調查我死去父親的前妻,這太荒唐了。」

當她到了武漢,5月7日他們在武漢籌備婚禮時,就被帶到派出所,「對我們非法傳訊。他們讓秦老師交代跟我交往的情況,遭到拒絕。派出所的王輝還威脅我說『如果你不交代的話,你這是犯罪,還可能坐牢』之類。」

武漢當局刁難不給辦理結婚證

在中國,異議人士在當局的各種壓力下,夫妻分開,親人離散。在中國,持不同政見人士結婚難,能保住婚姻的,更難。秦永敏就是因為政治原因和前妻勞燕分飛的。

王喜鳳說,按政策法律規定二次婚姻人士再婚需要「三證齊全」,包括:離婚證、身份證和戶口本。由於當地政策,離婚對戶口本有特殊處理,我拿到的戶口本沒有首頁,民政局的工作人員以戶口本沒有首頁為由拒絕辦理。後經過爭取,武漢市青山區民政局提出一個解決途徑,讓王喜鳳所在派出所出個戶籍證明,同樣可以領到結婚證。

因此王喜鳳委託山西老家大姐幫忙辦理。當地派出所卻以其名字特別,須本人回來,否則不予辦理。因此他們就在三證齊全下拿不到結婚證。

秦永敏結婚 當局阻攔賀喜者

王喜鳳表示,由於兩人的《婚姻契約》都放到網上,告知社會,親戚朋友也都通知到了,因此婚禮沒有辦法再延期進行。他們在武漢青山區一家酒樓舉行喜宴,並計劃婚後三天,度蜜月象徵性地走遍祖國西北東南。

因秦永敏結婚公告,當局在全國阻截準備前往武漢致賀者。據悉有好幾百人被阻攔了。購買好火車票的孫文廣、王明等也被攔了下來。

婚禮在警方嚴密控制下進行

5月13日,秦永敏和與王喜鳳結婚典禮的酒店外面,有大量的警車和公安便衣戒備,控制嚴密。當局還圍追堵截石玉林,甚至不惜逼迫他在宜昌的家人撒謊說他父親被車撞傷入院,要他馬上回家。

王喜鳳表示,如果那天在酒店門口沒有警察阻攔的話,參加結婚的人數估計有二百多人,但實際上只有70多個。當天有一部分人已經抵達武漢,但被阻攔關在派出所裡。很遺憾。

70多親友出席秦永敏先生和王喜鳳女士的婚禮。

當局規定婚禮只能2小時,賀喜者反饋時間實在太短,猶如監中吃飯,只能喝點飲料,吃個半飽,都顧不上喝喜酒,當局還強行規定所有參加婚禮的人都不能去「鬧洞房」,宴席結束就各自回家。離開酒店後被各地警方帶走的人不少,甚至還在婚禮門口發生打人事件。

王喜鳳表示, 「婚禮結束一個半小時,浙江的張宏海多照了幾張相就被當地國保十多人以抓小偷的名義按在地上一陣暴打,張宏海多處受傷,扣押在派出所兩個多小時後被遣返。當時我們看到特別憤怒和氣憤。」「另外在他們婚禮上所有朋友拍的錄像全部被當局收走了,一套都沒有留下。」

蜜月變災月 秦永敏夫婦憤而起訴警察

自從他們婚後,當局每天24小時監控他們。5月17日上午,秦永敏還被帶到新溝橋派出所,刑警王輝對其進行死亡威脅,並謾罵「你這是打著結婚的旗號非法同居,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直到晚上7、8點才獲釋。

由於拿不到結婚證,秦永敏夫婦5月21日下午兩點多前往青山區公安局上訪,求見張衛紅局長,沒碰上,見了國保負責人瞿某,他回答關於他們是否能離開武漢辦理這些手續的問題,要以市公安局的回答為準。當他們準備離開時,秦永敏被強行扣押在預審室三個小時,警方污蔑他打著結婚旗號非法同居、非法斂財等,並要求其在審訊筆錄上簽字遭拒絕,而王喜鳳則被逐出門外。

原本的「蜜月」,由於當局接連不斷的折騰,已變成嚴重的「災月」,「這種肆意侵犯我們結婚權利、在國內旅行的權利、以及自由生活的權利的做法,是局外人無法想像的,我們不能不提出強烈抗議。」

王喜鳳說,由於王輝這一年裡每次都對秦永敏死亡威脅,動手動腳,實在是忍無可忍,就寫了起訴書,送到相關機構,但法院沒有受理。

蜜月期夫婦倆突然「被失蹤」近月

6月1日,幾十名國保、街道的人員來到秦永敏家,將他們家中二部電腦、三部手機沒收,以參加法制學習班的名義強行將他們帶到武漢市黃陂區的一個渡假島上,拘禁了26天,直到6月26號下午獲釋回家。

在他們失蹤期間,他們被斷絕外界聯繫,親友一度以失蹤向當局報案查找。警方最初稱不知下落,但最後承認人在他們手裡。據他們事先估計和事後瞭解,這次給他們辦班首先是因為「六‧四」,至於活動結束後他們夫婦二人又被關十多天,他們估計當局想給他們二人一個下馬威,尤其是王喜鳳。

儘管當局不承認兩人的婚姻關係,王喜鳳認為他們是事實婚姻。「監控人員的態度明顯不一樣,市國保參加婚禮,送了禮金,這次學習班他們還被安排在一個房間。而市法制科、區法制科的說我們是非法同居,沒有結婚證,所以非常矛盾。」但他們還是無法預期什麼時候能拿到結婚證。

公安局要王喜鳳充當內線

在學習班上,秦永敏和夫人有二次絕食的經歷。 6月12日,武漢市公安局法制科黃某人找秦永敏談話,大唱讚歌,但次日找王喜鳳聊,卻挑撥他們夫婦關係,稱近六十的秦永敏人品有問題,道德敗壞等等,還指責秦永敏長期「違法犯罪」、「文章都是剽竊他人」等等,還以王喜鳳《六四感言》恐嚇她,但王喜鳳不為所動,駁斥對方一派胡言。

黃某甚至還暗示她說:「你不覺得你就像電影《潛伏》裡的那些潛伏在敵人內部的線人嗎?」 王喜鳳說:「如此發展新娘作監控新郎的『內線』,這種情形也太卑劣了,作為知識分子說出這樣的話真是匪夷所思。」

6月14號上午,王喜鳳憤而譴責並絕食抗爭,經負責這次「法制學習班」的國保人員勸解後,黃某人灰溜溜的離去。

不給結婚證和准生證導致被迫墮胎

在學習班期間,王喜鳳發現自己懷孕,而且島上水土不服,申請離開,一直得不到批准。 6月27日,秦永敏、王喜鳳到社區去要求給胎兒辦理准生證。有關負責人告知辦理准生證的前提是必須有結婚證。因為他們沒有結婚證,王喜鳳悲傷表示只好決定儘早墮胎。

她呼籲當局說,「從憲法賦予公民的角度來講,我希望憲法能真正落實實施,不是作為框架擺在那兒給我們看,我希望作為公民權利和自由得以保障,這是我目前最期盼得到的,也是其他中國公民最希望得到的。」

最後他們強調:「今年之內我們別無所求,無論當局怎麼非法迫害,我們都會毫不動搖的堅決要求辦理結婚證!」◇

本文轉自第284期【新紀元週刊】「焦點新聞」欄目

http://mag.epochtimes.com/b5/286/1101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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