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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將制定完整的體育獎勵補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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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7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建霖台灣桃園報導)桃園縣長吳志揚7日表示,桃園縣要努力發展成體育大縣,將制定全國最完整且符合所需的獎勵補助制度,希望藉此鼓勵為桃園縣及台灣爭光的優秀選手,相關細節部分將會再進一步討論。

桃園教育局長林逸青在主管會報中提出「體育人才培育獎助金補助辦法研討」簡報,她表示,桃園縣體育獎助制度提出包括全中運及教育部辦理之聯賽、全國性錦標賽、出國補助金、國外獎勵金、獎學金及增設學雜費減免及培訓補助金等,其中出國補助金及國外獎勵金兩項目前在六都中,僅桃園縣有設置。

吳志揚表示,桃園縣積極發展成為體育大縣,會針對多面向進行討論,希望能獎勵及補助優秀選手及教練,將制定全國最完整且符合所需的獎勵補助制度,需要有計畫及重點培養為桃園縣及台灣爭光的選手,細節部分還需進一步討論,希望藉由提出完整優秀的條件,讓桃園縣的子弟不應前途問題放棄體育長才,同時也可以吸引其他縣市優秀選手遷到桃園來。

他指出,有關出國補助金目前在六都中僅桃園縣提出,但為了不浮濫,縣府不可能每種賽事都補助,必須有一定的標準,如經體委會、教育部認可的賽事,或代表中華民國出國比賽的才會予以補助,由於一般民間、非正式、非國際體總認定的賽事太多,希望能集中在國際體壇上爭光的項目。

縣府祕書長葉秀榮也認為,出國補助辦法應以教育部體育司、體委會核備有案的賽事才予以補助,其他如資格賽等,為符合會計程序,可以專案簽核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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