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和舊金山 欲率先管制彈藥
【大紀元2013年01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周鳳臨綜合報導)當剛剛宣誓連任的奧巴馬總統即將就提出的槍支管制法案與國會激辯之時,加州和舊金山則將槍支管制推向一個更深的層面。
加州和舊金山將針對槍支管制制定更多的法律,即加強彈藥管制。當然制定這些法律,未必能有效執行,並被認為只對良民有效。議員們也承認此舉更重要的是表達對槍支管制的態度。
加州已經有了全國最為嚴厲的槍支管制法,包括一個複雜的背景調查數據庫系統,該系統自2006年運用以來,幫助收繳的槍械超過1萬支。
舊金山的槍支管制法令則一直走在前列,目前,舊金山市府和沙加緬度的政治家們正提出槍支管制的另外一個方面,即彈藥管制。
舊金山大學政治學教授庫克(Corey Cook)表示,在民主黨占優的城市或州也正在加強槍支限制,這些地方更容易通過槍支管制法律,並將進一步影響國會。但庫克還表示,對他而言,更重要的是釋放了信號,表達對槍支管制的態度。
欲收緊彈藥管制
上週,舊金山市長李孟賢與市議員科恩(Malia Cohen)提出議案,將持有空心彈、加長彈等視為非法,並要求槍店一次售出500發子彈以上須報警局備案。李孟賢表示,儘管地方的槍支管制無法終結槍支暴力,執法也不易,但卻釋放了明確的信號,表明了舊金山的槍支管制立場。
伯克利選區的加州眾議員斯金納(Nancy Skinner)起草了一份法案,要求彈藥買家提供身份證明並需接受背景調查,並規定要求賣家向州府申請執照,並向加州當局匯報所有的交易。斯金納表示,她的法案正是以2007年沙加緬度法案的成功實施為範例,該法案實施以來,幫助警方收繳了上萬的非法持有槍支。
其它州府槍支管制法案還包括洛杉磯選區的加州參議員里昂(Kevin de Leon)提出的購買彈藥須司法部許可的法案,以及舊金山選區的加州參議員余胤良提出禁止任何可隨意裝卸彈夾的武器,並要求槍支擁有者在不使用武器時將其鎖好。
彈藥管制法律先例
斯金納稱,彈藥管制法律有明確的法律先例。她表示,全國性的彈藥管制1986年就出現了,賣家必須要有執照,交易時必須檢查買家的身份,並保存彈藥銷售記錄。但該法律1986年被美國步槍協會(NRA)發起的動議廢除。
斯金納強調,法案僅僅欲針對那些具有精神病史或重罪史的人,並不針對打飛碟或者野鴨的居民。
但挑戰槍支管制法律的聖荷西律師奇爾墨(Donald Kilmer)則認為,斯金納和舊金山提出的法律、法令也許在法庭上能站住腳,但受影響的只能是以娛樂為目的的槍支愛好者。
市議員:槍支管制靠聯邦
在舊金山,槍支管制法令的通過幾乎沒什麼障礙。但舊金山市議員法瑞爾(Mark Farrell)認為這並非好的解決方案。法瑞爾稱,受現實法律限制,在地方政府層面槍支管制能夠做的事情非常的有限。他還表示,真正的改革應當從州府和聯邦層面開始,地方上能做的最有效的事情就是支持州府和聯邦議會制定槍支管制法律。
(責任編輯:洪逸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