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評論

【顏丹】中共徵收遺產稅的真正對象是誰?

【大紀元2013年10月01日訊】近日,國務院參事劉桓向媒體透露,「徵收遺產稅」已被寫入即將召開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文件草案之中。事實上,對於遺產稅的徵收,中共官方早已有所動作。財政部於2004年9月就出台了《遺產稅暫行條例(草案)》,並於2010年進行修訂。2013年2月,中共官方在《關於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的文件中,首次明確提出將適時開徵遺產稅。無論官方此次是鐵了心要堅決執行,還是只在通過一系列紙上動作試探民間的回應,「遺產稅的徵收」在民眾的反饋中顯然是不招人待見的。

儘管「遺產稅」的出現是為了協調社會貧富階層的收入分配差距,且這一稅收制度在西方各國也曾普遍實行過;然而如今將此稅收「洋為中用」,似乎有點脫離中國社會的現實,尤其是以80萬作為起征點的相關規定,更體現出中共政府對此項稅收的開徵根本是一廂情願,公眾的意見以及承受能力完全不在其考慮的範圍之內。

與「官方擬定80萬作為起征點」形成強烈對比的,是原國家發改委就業和收入分配司巡視員劉浩的一段更為離譜的公開發言。他在媒體採訪時表示,遺產稅的徵收對象是富人,不是普通百姓,實質是人與人要公平競爭。遺產稅發揮的就是調節競爭起點公平的作用。不得不說,這位曾身處體制之內,如今又出來為官方站台的公職人員公開爆出此番言論,完全是在偷換概念、混淆視聽。

如果中國遺產稅徵收的對象只是富人,那麼80萬這個數字是否能界定貧富的範圍。在房價虛高、經濟泡沫堆積的現實境況中,恐怕那些只有用來遮風避雨的陋室的普通居民,都能被哄抬房價的幕後推手定義為擁有上百萬資產的有錢人。特別是打著「國際大都市」標籤的北上廣,一套被估價80萬的房產可謂是遍地開花,隨處可見。動輒幾百萬、甚至上千萬的房產儘管沒有實際的交易,但被官方以某種標準估算之後,其售價仍然可以將房屋所有人列入「富人」的行列之中。而事實上,這位房屋所有人很有可能只是攜家帶口、住在這間並不寬敞的唯一居所中的一般工薪族。若是對他們再征以遺產稅,恐怕更是雪上加霜。如此說來,遺產稅所針對的到底是怎樣的「富人」?我們無從界定,官方也根本無法給出明確的解釋。而只有70年產權的房屋如何作為遺產、能夠使繼承人收益多久等許多模糊不清的問題都讓民眾唏噓不已。無怪乎民眾會紛紛在網上痛斥此惡稅,稱「政府又在搶錢」。

其次,發改委的那位前任官員口口聲聲表示,遺產稅的徵收是為了實現公平競爭,調節競爭起點。這樣的說法乍聽起來很符合某種對一出生就口含金鑰匙的富二代看不慣的不平心理,但事實上,所謂的「仇富」意在表達一種對為富不仁、有錢無德的奸惡之徒的憤慨,仇的是「不仁」、「無德」,而不是所擁有的財富。只因其擁有萬貫家財,卻仍然不懂樂善好施、濟貧扶弱,這才更叫人痛恨和不恥。而無論是富人、還是窮人,無論是一出生就已然決定了貧窮與富有的人群,還是由後天所為導致了貧富差距的不同階層,都有著自己所必須為之努力奮鬥的目標和方向。所謂「競爭」,不僅存在於富人與窮人之間,也存在於富人與富人之間、窮人與窮人之間的同等階層之中。財富只是競爭的結果,而人類真正在持續競爭的不過是德行、智慧與汗水而已。

或許有人會成為擁有智慧、亦付出辛勞,卻始終未能收穫財富的特例,但這只能歸屬於命運的不公,而不在於富人本身人為製造了這樣的不公。值得一提的是,能夠人為製造不公的因素在中國卻是實際存在的。發改委前任巡視員劉浩在表示富人應該徵收遺產稅時以房產作為依據,稱「如果今天有人想傳幾十套或上百套房子給後代還不納稅,這是不合理的」。的確,中國當下擁有幾十成百套房產的人不在少數,而這一類「房氏家族」,我們似乎不能簡單的將其定義為「富人」。一黨專政的中共體制下,「權力相當於財富」的潛在規則是眾所周知的。特權造就壟斷,壟斷接著造就貧富懸殊的極大差異,顯然,中國貧富之間的不公平競爭不在於遺產的繼承,而在於特權的繼承。如果中共真的有意對此類富人徵收一項稅賦,那麼征「遺產稅」倒不如改為征「特權」稅來的更為實際。

應該指出的是,「遺產稅」源自西方,如今卻在西方逐漸淡出人們的意識,很多國家都已然停止了徵收。而中共卻在此時重拾人家的「棄物」,真正意圖恐怕並不在於「變廢為寶」。事實上,近期中國經濟不斷衍生的各種危機,如銀行的錢荒,房地產市場隨時面臨崩盤、地方政府債台高築等消息頻頻傳出,更讓人不得不揣測,中共增收「遺產稅」其實是在為自己的「囊中羞澀」找尋新的出路。只是中央出此下策能否讓依附特權存活的大批房氏家族以及特權勢力俯首帖耳,心甘情願的交出數額不菲的遺產稅,恐怕連中共自己也不會對結果感到樂觀。而最終僅有可能發生的便是毫無縛雞之力、任憑宰割的普通民眾在暴力徵收中被強行洗劫,歷史的悲劇就此不斷的輪番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