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政治

東莞市副秘書長涉案1.7億元被從輕處罰

【大紀元2013年10月12日訊】10月11日上午,廣東省東莞市委原副秘書長吳湛輝被控受賄1.7億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在廣東番禺沙灣法庭開庭審理。檢方稱,吳湛輝犯罪後自動投案,檢舉揭發他人的重大犯罪事實,可減輕處罰。大陸大量民眾在網絡表示,因此而減刑,司法之痛!

官媒報導稱,吳湛輝除受賄4970萬元,另有高達港幣9200萬元、人民幣3000萬元,妻女在港擁有兩套豪宅。

有民眾在微博表示,不把1.2億元財產來源說明白,能算自首?有些是不需要他揭發的,不過是找理由從輕發落罷了?

也有民眾表示,中國有海量的巨貪,要真下決心查,有一半官員過頭都得落馬。副秘書長貪污1.7億,正職級別貪腐數字不可想像。

吳湛輝1967年7月出生於東莞市中堂鎮。1986年參加工作,仕途起點是東莞市教育局的一介辦事員,後歷經外貿局、市府辦等多個部門,及市政辦綜合科副科長、行政科科長、市府辦副主任直至市政府副秘書長等。

報導中稱,在其任職市環保局局長期間,曾以承包費過低為由,逼走原來的承包人,換來承諾能給他一半利潤的賴洪中。賴洪中數年間給他輸送了近5000萬元的現金。

後他又被空降經濟重鎮虎門,出任鎮委書記。經過兩年的調研,2011年8月,耗資530億元的虎門造城徐徐拉開序幕。吳湛輝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數額巨大,收受「紅包」禮金及貴重物品。

在吳湛輝不主動、不經手、不拒絕受賄中,其兄吳湛林起了實際操作者作用。賴洪中的弟弟是時任東莞市監察局副局長賴鴻就。賴洪中通過他人牽線結識了吳湛輝,私下許諾會將經營所得利潤的一半作為好處費分給吳湛輝,吳湛輝聽後表示默許。

根據吳湛輝的指示,賴洪中將錢悉數通過銀行轉賬至吳湛輝之兄吳湛林控制的東莞市莞晟貿易有限公司的賬戶。

吳湛林在證言國稱,2006年通過吳湛輝妻子張某的名字,在香港購買了一家公司,通過這家公司購買了羅便臣道價值1600萬港元的房產。根據吳湛輝的安排,通過港商劉巨浪,從地下錢莊把購房款轉至香港。

2011年,吳湛輝還借吳湛林的名義在香港購買了赤柱富豪海灣的房產。這筆錢同樣是通過劉巨浪和地下錢莊轉移6600萬港幣到香港。豪宅掛他人的名字,實際由妻女居住。

(責任編輯:洪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