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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櫃買:富味鄉重訊有誤罰40萬

【大紀元10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25日電)富味鄉10月21日發布的重大訊息內容有誤,與事實不符,遭櫃買中心重罰40萬元,並要求承銷商必須於5日內做出相關的報告。

櫃買中心上櫃審查部協理李愛玲表示,初步了解,富味鄉內部制度並未完善,棉籽油事件的首場重大訊息記者會出示的資料及說明都有誤,依照重大訊息陳述有誤處以新台幣40萬元的違約金,並要求承銷商進行進一步了解。

富味鄉食品於102年10月21日發布重大訊息,及對櫃買中心申報辦理興櫃公司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申報書內容所稱該公司的棉籽油,全數銷往國外市場,並未在國內銷售使用。

在衛福部追查後,富味鄉食品24日才承認內銷產品也混了棉籽油,並24日發布之重大訊息,內容前後明顯不一,核有重大缺失,櫃買中心依興櫃審查準則第47條規定,處以違約金新台幣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