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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英林克穎備忘錄 司法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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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1日電)爭取將英國籍通緝犯林克穎引渡來台,法務部與英國簽署備忘錄,這是我方首度和非邦交國家簽署引渡個案備忘錄,寫下兩國司法互助里程碑。

英國愛丁堡法方法院在當地時間21日上午針對林克穎羈押案開庭,英國法官裁決還押,訂於12月16日再開庭;並訂於明年1月8日、9日兩天召開引渡庭。

林克穎落跑後不僅逍遙法外,還跨海嗆聲台灣審判不公,甚至開條件才願回台受審。由於中華民國、英國未簽署司法互助協定,加上「本國人不引渡」原則,為緝捕林克穎歸案,法務部與外交部合作積極對外研商。

法務部政務次長吳陳鐶在9月訪歐後與英國檢方對引渡達成共識,由法務部與英國在10月16日異地簽署「關於引渡林克穎暸解備忘錄」當日生效,隔天英國蘇格蘭警方逮捕林克穎,愛丁堡地方法院裁定羈押,法務部隨後正式提出引渡請求。

法務部表示,這是我方首度和非邦交國家簽署引渡個案協定,英國法院將裁決同意引渡與否,林克穎與我方都可提起抗告。

根據前例,引渡程序短則3個月,多則需費時數年,需視英國法院實際審理進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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