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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拍環境用藥 環署:應有許可

【大紀元11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26日電)環保署今天提醒,上網拍賣環境用藥屬於環境用藥廣告行為,應取得販賣許可才能賣,否則將會被要求立刻下架並受罰。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處指出,環境用藥特別是環境衛生用藥殺蟲劑、殺菌劑、殺(蹣)劑及殺鼠劑,涉及病媒害蟲控制的效果及用藥安全,環境用藥與一般商品不同,有特別法規在管理產品。

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非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者,不得為環境用藥廣告。違反者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署毒物管理處說,一般民眾不可在網路上拍賣環境用藥,上網拍賣一旦被查獲,依法告發處分。統計至102年至今,地方環保局共稽查環境用藥廣告7852件,違規裁處件數14件中,有9件是在網站拍賣,占違規廣告6成。

環保署呼籲,環境用藥非商品,民眾不要在網路拍賣環境用藥,以避免因違法廣告環境用藥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