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

澳參院否決新法草案有關「冒犯侮辱」條款

【大紀元2013年02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伊文悉尼編譯報導) 澳洲參議院一質詢會對聯邦政府一個新草案中有關禁止冒犯或侮辱性行為的一項條款予以否決,理由是這會限制自由言論。

據澳洲廣播公司報導,參議院的這一質詢會旨在決定是否通過綜合現有5項人權和反歧視法案的一個新草案。

新草案將更清晰地界定甚麼行為是不能被接受的,以及人們可以如何投訴。

新草案還包括一項條款,說明了令人不快的待人行為包括冒犯、侮辱或恐嚇舉動。

聯盟黨和法律團體擔心這會影響言論自由。包括澳洲廣播公司、費克法克斯媒體和新聞有限公司在內的媒體機構也對此條款持質疑態度。他們說,媒體機構刊登或廣播的內容讓一些公眾不時地感到受了冒犯,從諷刺節目到政治評論都有。

上個月,前律法部長羅克松(Nicola Roxon)因為對此條款存有顧慮,只將其作為選擇性條款。而在參議院的質詢中,有3千份提案要求將該條款刪除,其中提到這項條款將會導致一些後果,比如在冒犯了別人的時候就成了犯法。

新任律法部長德雷福斯(Mark Dreyfus)表示,政府要對草案報告中的很多內容進行考慮。 但是他說:「公眾的意見可以幫助政府瞭解(修訂法案)到底能不能讓這些重要法律更為鞏固。」儘管報告很長,但他會要求政府在充分考慮後儘快做出全面答覆。

但影子律法部長布蘭迪斯(George Brandis)認為該立法草案存有難以彌補的缺陷。

(責任編輯: 柯慰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