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速駕駛高速公路 小心被罰
【大紀元2013年03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何伊美國華盛頓DC綜合報導)據馬里蘭州警方表示,一位女性駕駛在95號州際公路上因開車速度太慢而被開罰單,但稍後被駁回。
有官員說,關於駕駛速度太慢的法規只適用於在限速情況下,駕駛速度在每小時10英里以內,而不是每小時2英里。
這位馬州的女駕駛員由於在左車道行駛太慢,而且沒有成功的把車換到右車道,執法人員攔住她,並給她開了一張罰單。對此,她感到非常震驚。
該女士告訴NBC 4頻道,上週,她在桂冠市(Laurel)的95號州際公路上左車道上行駛時被叫停了。她被告知是因為沒有靠右行駛。開給她的罰單上表示,在每小時65英里的區域內,她在車速達到每小時63英里後沒有靠右行駛。
該女士說,她是在遇到大風的情況下才減緩車速的。一位退休的州警告訴NBC 4頻道,這個罰款在法庭上可能不會成立。
(責任編輯:楊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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