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萬象

湖北村民辦酒席違反村規被罰款遭質疑

【大紀元2014年10月15日訊】10月10日,湖北省襄陽市保康縣馬橋鎮堯治河村紀委、督辦室聯合首發「人情風」督辦處罰通報,村民嚴小平、周定福大辦酒席違反村規每人被罰2000元。

《楚天都市報》報導,嚴小平被罰是因為8月18日、19日,因丈夫去世大辦喪事;周定福被罰則是9月27日辦48歲生日酒席的煙酒檔次超標,喝的都是批發價220元/件(6瓶裝)的稻花香酒,抽的是18元/盒的黃鶴樓香煙。

處罰依據是堯治河村7月22日出台的《堯治河村婚喪喜慶事宜管理辦法》,該管理辦法規定:村官家庭(村「兩委」班子成員)吸煙不得超過10元/盒,酒不得超過60元/瓶;幹部家庭(企業中層副職以上幹部)和中等以上收入家庭吸煙不得超過5元/盒,酒不得超過50元/瓶;普通職工家庭和普通村民家庭吸煙不得超過2元/盒,酒不得超過20元/瓶。

該奇特村規在網上曝光引起網民熱議。

唐孝忠在天涯論壇發表評論,質疑該村規是否越界,評論稱:眾所周知,村規民約不得含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民主權利等內容,(否則)即使已被村民會議表決通過,也不具有任何約束力。有關節約的規則,對於具有從事公共事務的人,諸如公務員、村社幹部等,具有強制性的約束力,但對普通公民只是一種道德範疇的約束,卻不具有法律範疇的制約。

還有評論稱:「是不是又要說響應政府號召搞一次甚麼運動。搞這些東西有甚麼用處,是文明了,節儉了?文明是管出來的嗎?節儉是罰出來的嗎?優良傳統不需要宣傳而是需要每一個人的傳承。」,「笑話啊!人分了三六九等!你約束幹部沒問題,可你有甚麼權力行政約束處罰百姓的消費?!以後規定不准買豪宅別墅,不准買豪車??!!」

責任編輯:楊偉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