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國考首例 報名造假禁考5年
公務人員考試法有多項變革 包括新增「考試舞弊懲罰規定」、縮短因進修碩博士學位申請保留錄取資格的期限等
【大紀元2014年03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灣台北報導)公務人員考試法2014(103)年1月已修正公布,若應考人員涉及重大舞弊,將禁考國考5年。考選部次長曾慧敏13日說,本週將登場的導遊、領隊考試,有考生變造同學畢業證書報考被抓到,成為禁考首例。
曾慧敏表示,根據考試法新增的「考試舞弊懲罰規定」,應考人考試涉及重大舞弊,自發現之日起5年內不得應考考試院舉辦或委託舉辦的各種國家考試。
本週將登場的導遊、領隊考試,就有考生剪貼變造同學的畢業證書報名,考選部審查報名資格時發現異常揪出;由於這名考生是在考試前就被發現舞弊,考選部提醒,使用偽造或變造的證件報考,即使考取,以後一旦被發現或檢舉,也會被撤銷考取資格。
另外,公務人員考試法還有多項變革須注意,包括,縮短因進修碩、博士學位申請保留錄取資格的期限,進修碩士可保留2年,博士則是3年。
曾慧敏提醒,若正額錄取人員得因養育3足歲以下子女,申請保留錄取資格,保留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年,以提高應考人生育意願。若是正額錄取人員得因子女患有重病事由,申請保留錄取資格,期限不得逾2年;為照顧弱勢,中低收入戶報名費也有減半優惠。◇
(責任編輯:昱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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