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

荷健康保險政策將改革 降低費用提高質量

【大紀元2014年06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潘宇荷蘭報導)根據衛生大臣和在野三黨之間達成了一項協議,從2016年起,醫療保險公司無需支付保險客戶在與其無合作的醫院的治療費用。投保者仍將保留選擇適合自己的家庭醫生、牙醫、物理治療師和藥物的權利,但是其它健康保險項目將有選擇的限制和有所增減。

政府將會通過給保險公司更大的權力,使其以合約的方式自行選擇認可的醫療服務提供商。在競爭作用下,既降低醫療服務價格又能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最終達到削減政府醫療保健開支的目的。

斯基浦爾絲在接受荷蘭第一電台的採訪時說,她計劃推出第三種價格更低廉的醫療保險政策,該險種完全剔除了投保人自由選擇醫療服務的權利。她說:「選擇不同的保險政策完全自願。此次達成的新協議會有將給國民帶來更多實惠,『更少費用更好服務』。」同時,斯基浦爾絲(Edith Schippers)正計劃制定一系列政策,讓保險公司有權力拒絕支付他們認為過份昂貴的帳單。目前法律規定保險公司需支付非合約的醫療帳單的80%。

執政兩黨就此次醫療保險政策的變化已經和在野黨D66和改革政治黨SGP和基督教聯盟CU共同達成一致,他們將支持確保方案在上議院最終通過。

目前,有兩種類型的健康保險政策可供選擇。一種是病患必須選擇健康保險公司有合約的醫療服務提供者,否則,他們將自行承擔帳單的部份費用(80%)。另一種是病患對於醫療服務的選擇完全自由,但是投保的費用比較昂貴。據悉,荷蘭的四大保險公司控制了全國90%的保險市場,在新的制度下,在為醫患提供足夠的選擇空間的前提下,他們有權力拒絕支付太過昂貴或並未達標的護理費用。同時,患者的宗教信仰和生活方式都將被考慮在內。

(責任編輯:李雲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