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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國家 赫特河公國獨立傳奇

當農場權益受到西澳政府的致命侵害,土地主人倫納德藉助法律專長,依循內在精神醒覺的力量引導,在歷經與澳洲政府的無煙硝戰爭之後,順利脫離西澳和澳洲聯邦,獨立成為赫特河公國。

在西澳首府珀斯西北約595公里的海岸線附近,有一片18,500英畝(約75平方公里)的肥沃土地,土地的主人倫納德.喬治.卡斯勒(Leonard George Casley)育有7個兒女,28個孫子女,22個曾孫子女。1970年4月,因為農場的權益受到西澳政府的致命侵害,他宣布脫離西澳和澳洲聯邦,獨立成為赫特河公國。

如今在這片國土上,大約居住有30人,但是海外擁有赫特河公國護照的卻多達13,000人。

30個國民,為小麥收購配額上告女王

在1969年之前,卡斯勒(Casley)家族已經購買並在這片土地上辛勤耕耘了二十多年。

然而1969年11月,他們收到西澳政府配發的小麥收購配額只有1,647蒲式耳(一蒲式耳相當於8加侖,或36.4升),如果按照這個配額出售他們的小麥,他們要分500年來收割一年的小麥,也就是說,他們一年的產量是政府收購量的500倍。

出售1,647蒲式耳小麥配額所得款項總額還不夠支付他們使用的兩輛四驅拖拉機的貸款利息。沒有收入、也沒有任何補償可供一家人生存下去,更遑論利潤。

農場的主人倫納德也是一名律師,面對這種困境他想到的是上訴。他發現,西澳政府的小麥配額行動實際上沒有法律依據。不過那時議會正在討論「小麥配額條例草案」,這一草案中有兩項條文是他最為關切的:

一、對於政府分配的小麥配額,不得上訴;

二、因配額而蒙受的損失政府不給予任何形式的補償。

這些條文與英國女王提出的侵權法相衝突,被視為企圖否定公民的法律權利,倫納德覺得必須在政府通過這項新的草案之前提出強烈抗議,否則連抗議的機會都不會有了。

於是他便向小麥配額委員會、西澳州長和西澳總督道格拉斯.肯德魯爵士(Sir Douglas Kendrew)提交書面抗議,小麥配額委員會和西澳州長沒有給他任何答覆。但身為肯德魯爵士是倫納德的好朋友,西澳總督關注此事,他呼籲西澳的農業廳長給予建議。不過,總督隨後傳達了廳長的建議——卡斯勒的小麥配額維持不變。

走到這一步,「不當得利」的法律就適用於這種情況了,這一法律規定:「如果某些東西被不公正的拿走,必須作出相應的補償。」還有女王的侵權行為法也充分適用。

要改變總督的決定是個棘手的問題,然而又不能不做,因此,倫納德決定上訴到女王陛下那裡要求獨立。這樣才能引起實質的關注,再加上「不當得利」的申訴,就會引起進一步的關注。

於是他向西澳總督提交了爭取獨立的申訴,這招果然管用,第二天廳長們就開始行動了。兩周之後,一個新的草案提交到議會,根據這一草案,西澳政府有權收回農地,那麼西澳政府收回卡斯勒家族的土地將成為法律。

卡斯勒一家這時不只是嚴重關切,而是嚇壞了。於是他們召開了家庭會議,考慮到局勢的嚴重性,他們在這次會議上討論了一項法律——自我保護國際法(International Law of Self Preservation),其中規定,如果經濟一直受到威脅,並且面臨失去土地的危險,就可以組成自我保護的政府。於是他們決定行使這項權利,發出一個正式的獨立通知。因為一旦決定獨立出去,一切西澳的行政法、法律規定都將立即停止生效,而必須重新立法。

脫離澳洲

1970年4月21日,他們向西澳州長大衛.布蘭德(Sir David Brand)爵士、西澳總督道格拉斯.肯德魯爵士、澳洲代理總理約翰.麥克尤恩(John McEwen)和澳洲總督保羅.哈斯勒克(Sir Paul Hasluck)提交了一份脫離國家的正式通知。

這份文件包含兩部分:第一部分是脫離國家;第二部分是他仍將效忠於伊麗莎白女王二世,請女王陛下授予其主權。女王根據皇家特權可以直接接受(其脫離),而不必考慮西澳部長們的意見。這是女王伊麗莎白二世極少的使用特權的機會之一。

西澳總督立即與他的祕書和倫納德召開了會議,討論的問題是這個小小的國中國的潛力。澳洲總督保羅.哈斯勒克爵士寫信給倫納德,要求他在澳洲聯邦政府答覆之前什麼也不要做。對此,他欣然同意。隨後澳洲代理總理寫信說他不能干預倫納德獨立之事,該信件被抄送給澳洲總督保羅.哈斯勒克爵士。哈斯勒克爵士隨後在回信中寫道,聯邦(政府)干預獨立事件是違憲的。

於是倫納德回應說,根據澳洲代總理不干預獨立的這一承諾,不容反悔法此時完全適用。英國的《威斯敏斯特規約1931》第九條闡明,聯邦憲法允許聯邦(政府)放棄憲制權力來解決問題(《威斯敏斯特規約1931》在英聯邦的歷史上有著重要意義,它規定大英聯邦各國均有平等的制憲權利,奠定了聯邦各國和英帝國之間的持續關係的基礎),西澳憲法第61條闡述了相似的內容。那麼前面澳洲代總理已在信中承諾不能干預獨立一事,澳洲總督則在信中明確了干預獨立是違反澳洲憲法。這樣一來,根據不容反悔法,此後在倫納德獨立一事就不應該有任何爭議了。

在與保羅.哈斯勒克爵士的書信討論後,西澳總督道格拉斯.肯德魯爵士提出,無需通過英帝國規約或驗證文件來確認獨立的有效性,在這種情況下獨立的有效性來自正式行使居留權。

從共和制到君主制

赫特河公國(The Principality of Hutt River)(林文責/新紀元周刊)


赫特河公國(The Principality of Hutt River)的國旗和國徽。(林文責/新紀元周刊)


脫離澳大利亞聯邦和西澳州之後,倫納德的家人,也是他的國民,推選他做這個國家的領導人,並組建起赫特河省政府,同時也設計了國徽標誌,剛開始時他們實行的是共和制。

脫離後不久,澳洲總理換屆,新總理威廉.比利.麥克馬洪(William Billy McMahon)上任後即表示,他不承認赫特河省的獨立,並寫信給西澳州長並授權西澳政府處理這件事情。「你知道,聯邦政府回過頭來授權於州(西澳)政府,這是非常罕見的。」

面對著突如其來的反擊,倫納德想到了另一部法律——《英國叛國法》(British Laws of Treason),根據這一法律,任何協助一個事實上是王子的人獲取他的職位者,不能被控叛國罪;而任何人如果要阻止一個事實上的王子履行他的職責,可以被控叛國罪。為了獲取這一法律的保護,他們將自己國家的名稱從赫特河省(Hutt River Province)改為赫特河公國(The Principality of Hutt River),倫納德成為親王(His Royal Highness Prince Leonard of Hutt),他的妻子成為王妃(Her Serene Highness Princess Shirley)。他笑著說:「所以,如果麥克馬洪要阻止我的話,他可能被控叛國罪。」

然而故事還沒有結束,等到澳洲再下一任總理約翰.馬爾科姆.弗雷澤(John Malcolm Fraser)爵士上任後,有議員向他建議讓稅務局追倫納德使其破產。針對此,倫納德立了三個案子準備上訴,然而與此同時,澳洲檢察官保留的資料突然全部消失。倫納德覺得澳洲政府在對他實施冷戰,於是他決定直接向澳洲宣戰,並且很快給澳洲總督下了宣戰書。

之前嘲笑他、說他不理智的澳洲政府再不敢嘲笑了,三天之後,他又給澳洲總督下了停戰書。當然並沒有真的發生戰爭,但之後倫納德正式劃定了赫特河公國與澳洲的邊界。

倫納德對《新紀元》記者說:「整個脫離澳洲的過程,我覺得不是自己控制刻意怎麼去做,而是有另外的高層生命在控制我,一般人無法理解。我就是有那種感覺,感到有什麼東西(在指引我),如果我不順著(那種指引),就會覺得頭脹。如果我順其自然,一切就那麼美好,事情也很容易辦。」「就比方說當我決定脫離澳洲時,每個人都覺得不可能,我妻子也說我會惹禍上身的。但我自己覺得沒有人動得了我,我非常自信。我不用計算,我就是知道。你知道嗎?那是一種內在的精神的醒覺。」

談到為什麼稱自己為親王或王子(Prince)而不是國王(King)時,倫納德說:「國王是神授的,一個人成為國王,是神叫他做的,他會聽到神告訴他說『你統治這裡』。」「但神沒有叫我這麼做,我沒有聽到來自上帝的囑託。我管制這一方土地完全是基於人間的法律與道義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所以我不能稱自己為王者。」

倫納德說自己和妻子是英聯邦的子民,他們寫信給伊麗莎白女王要求加入英聯邦,最後他們回信說:「不行,你不合格,你到我們網站上看看(怎麼樣才合格)。我看過他們的網站了,我們是夠格的。但是加入英聯邦,只要聯邦國家裡面有一個反對就不成。所以顯然澳大利亞無疑總是會投反對票。」

獨立之後,澳洲政府也不再向他徵稅,並且在信中說:「你不再是澳洲居民,不徵收所得稅(You have been deemed to be a non-resident of Australia for income tax purposes.)」。西方人常說,活著就得繳稅,不過倫納德一家可能算是個特例吧。

澳洲稅務局承認赫特河公國的非澳洲居民地位——不用向澳洲稅務局交稅。

有意思的是,儘管沒有很多國家承認其獨立,但倫納德持赫特河公國護照已經遊歷歐洲、太平洋諸島國、新加坡、希臘、以色列、黎巴嫩、埃及、印度等諸多國家。在波蘭的世界地圖上,澳洲大陸上除了印有澳大利亞這個名字之外,赫特河公國赫然在列。

任何人可以遞交材料申請赫特河公國的護照,全世界共有13,000人持有赫特河公國的護照,倫納德親王還組織這些人參與世界各地的公益活動。赫特河公國在西澳內陸的居民大約30人,儘管他們還是在澳洲的超市買東西,但他們的確也有自己的政府辦公室、郵局、貨幣(包括硬幣和鈔票)等。貼上赫特河公國的郵票的信件也能寄到目的地。

結束採訪時,倫納德親王沒有忘記在記者的澳洲護照上蓋章印上出入赫特河公國邊境的日期,並且帶點黑色幽默的笑著說:「以後你每次離開澳洲,澳洲海關都會看到這個章的。」◇

--轉自新紀元周刊:〈建立私人國家 赫特河公國獨立史話 〉(第233期2011/07/21)

本文網址:http://mag.epochtimes.com/b5/235/9649.htm(新紀元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