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政治

前鐵道部高官判8年 案涉張藝謀執導天價片

【大紀元2015年04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楊一帆綜合報導)近日大陸媒體報導,大陸鐵道部「天價宣傳片案」一審宣判,原鐵道部宣傳處處長陳誼菡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張藝謀導演的鐵道部這部天價片收250萬元再被曝光。

據大陸《法制晚報》4月1日報導,鐵道部「天價宣傳片案」2月10日在鄭州鐵路運輸法院一審宣判,原鐵道部宣傳處處長陳誼菡犯「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8年。法院認為,陳誼菡交代辦案機關未掌握的罪行,以自首論。

法院審理查明,原鐵道部下屬單位鐵道影視音像中心經中間人王某介紹,與北京新時刻影視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簽訂了總價款人民幣1850萬元的宣傳片委託攝製協議與補充協議。新時刻公司收款後,分批打入王某擔任法定代表人的金瑞豐公司賬戶654.2419萬元,該公司將其中的517萬元轉入北京金鴻閣會計有限公司,而後金鴻閣會計有限公司向王某個人銀行卡賬戶轉款284.15萬元。2011年1月26日,王某從其個人銀行卡賬戶中提取40萬元現金給了陳誼菡。

判決書顯示,2009年初,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提出要請像張藝謀這樣的知名導演製作高水平的鐵路宣傳片。時任鐵道部宣傳處處長陳誼菡找到北京金瑞豐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王某通過北京新時刻影視文化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聯繫到了張藝謀,張藝謀同意作為導演拍攝此片。

在此後該片拍攝協議履行過程中,陳誼菡參與了聯繫拍攝、創意文案的討論和修改、樣片審查等工作。

2009年9月,《「和諧鐵路」宣傳片委託攝製合同》協議由鐵道部影視中心與張藝謀的委託代理公司北京新時刻公司簽訂。協議總價款1550萬元,新時刻公司委託張藝謀為導演,片中署名張藝謀親自完成拍攝創意文案、指導拍攝製作、編輯剪輯。

2010年12月,劉志軍催促拍攝進度,張藝謀方提出增加費用。經協商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增加費用300萬元。至此,宣傳片拍攝協議總價款定為人民幣1850萬元。

2012年6月27日,審計署發佈審計公告稱,2009年至2010年,鐵道部在未按規定公開招標的情況下,投資1850萬元製作中國鐵路宣傳片,未達到預期效果。之後,鐵道部宣傳處前處長陳宜涵因鐵道部天價宣傳片被調查。

據此前媒體報導,鐵道部天價宣傳片的導演張藝謀共獲得報酬250萬元。

陳宜涵被判後,網民稱,張藝謀緊跟利益集團獲取巨額不法利益,離出事不遠了。

張藝謀被指是江澤民的「御用」導演,曾為中共和江澤民站台。2002年,張藝謀揮霍3000萬美金拍攝了篡改歷史的電影《英雄》,被評論稱為是在為中共的獨裁統治和「六四」血債開脫。2008年,張藝謀主導的北京奧運會開幕式花費450億美金,為美化中共的獨裁統治作宣傳。

近年來,隨著江派失勢,張藝謀醜聞頻曝,一度遭官媒密集追打。2013年,張藝謀被曝「至少有7個孩子或面臨1.6億超生罰款」,事件成各界持續關注焦點。最後,張藝謀被認定非婚生育三個子女,被罰款740餘萬。

2012年7月,中共鐵道部出資1850萬的5分鐘天價宣傳片被曝光,張藝謀被曝收250萬元稅後酬勞。之後,網絡對張藝謀的質疑和批評鋪天蓋地,並斥之為「巨騙」。張藝謀還被曝偷稅、行賄、重婚等醜聞。

責任編輯:孫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