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

保護家暴受害者 南澳擬改革住宅租賃法

【大紀元2015年04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張筱甜澳洲阿德雷德編譯報導)南澳政府近日提出改革,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將能解除與施虐夥伴共享的出租房租約,且無須對暴力結果造成的損害負賠償責任。

據廣告報(The Advertiser)報導,南澳政府內閣已批准住宅租賃法的改革草案,以幫助受害者結束受虐關係。現行法律中,如未徵得其他合租者的同意,受害者單方面不得脫離合租契約,離開出租物業。受害者甚至可能會失去共同支付的租賃保證金,或被要求支付暴力夥伴造成的房產損失。

南澳婦女地位廳長伽高(Gail Gago)稱,省政府將與受害者團體、危機服務部門、警方、房東、業主和政府機構等諮詢立法草案。她表示,必須確保避免非受害人不當利用該條例,逃避終止租賃賠償金。

伽高說,數據顯示,經歷男性人身攻擊的女性中有超過60%都是在自己的住宅中被毆打。去年11月伽高首次在媒體上提出此議題,房東和業主普遍支持這項改革。

家庭暴力服務总站(Central Domestic Violence Service)執行總監哈吉爾斯(Maria Hagias)稱,「對貧窮、無家可歸和經濟困難的害怕」是阻礙婦女脫離暴力關係的關鍵因素。她認為,至關重要的一點是如果婦女能獲得負擔得起的租金,她們就沒有必要長期依靠危機避難所。她說:「在法律框架下加強保護婦女及其子女,就能確保她們在決定建立一個安全家園的時候具有信心,相信有渠道和措施會保證她們不陷入更為弱勢的處境。」

反對黨副領袖查普曼(Vickie Chapman)表示,諸如此類的「行政」改革很實用,早就應該改革。

責任編輯:陳紫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