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國籍法給國際家庭帶來的麻煩
【大紀元2015年04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肖見編譯報導) 據《洛杉磯時報》報導,隨著越來越多的中國人與外籍人士結婚,中共的國籍法給許多這樣的國際家庭帶來麻煩。
始於1980年中共國籍法規定,如父母雙方中有一方是中國國籍,其子女無論出生在哪裏,「自動」成為中國公民,無論其是否具另一國國籍。由於中國法律也禁止中國公民有雙重國籍。這意味著,中共當局將不承認該子女另一國國籍,除非家長正式提出 「取消」孩子中國國籍的申請。該過程可能需要一年的時間。
在等待「取消」期間,如果這些孩子離開中國旅遊或在國外留學,需要在中共大使館辦理「旅行證」才可入境中國。但如果入境後,由於他們持「旅行證」進入,不是一般外國人的中國簽證,他們在中國不能上學。
中共民政部的統計數據顯示,1989年約有2萬件中國公民和外國人之間的註冊結婚。這一數字於2003年躍升至約7.8萬件,並在過去十年中,每年約5萬件。
專門處理混合國籍家庭案例的北京律師孫永剛(Sun Yonggang,音譯)說:「30年前通過這項法律時,與外國人結婚的中國人不多,主要是出於政治上的考慮,也不讓中國公民擁有多重國籍。但是現在時代已經變了。」
由於這項法律暫時不會有什麽變動,許多家庭在處理孩子的國籍時,面臨艱難的選擇。
在中國廈門大學任教的俄羅斯學者Maria Gromakova教授2008年在中國與中國籍丈夫結婚。因為Gromakova在俄羅斯醫療服務基本上是免費的,而外國人在中國的醫院費用要昂貴得多。所以2009年Gromakova在俄羅斯生下兒子Kay 。
當他們的兒子6個月大時,因為Gromakova的丈夫不會說俄語,在俄羅斯找不到工作。所以全家人返回中國。
第一次,他們是幸運的。因為Kay的出生證明是俄羅斯文,中國官員沒有意識到他的父親是中國人,所以給予了簽證。Gromakova每年更新她的工作簽證時,孩子也續簽。
但在2014年,中共警方援引一項新的法規,要求她續簽時提供她兒子出生證明的翻譯件。當Gromakova提供了翻譯文檔後,她被告知,她的兒子不能在其俄羅斯護照上獲得中國簽證。因為,根據中國法律,他被認為是中國公民。但是因為男孩已經有了俄羅斯的護照, 這種「國籍衝突」的問題沒有解決前,不能認定他為中國公民。
雖然兒子被允許留在中國,但無法上學,因為他的俄羅斯護照上沒有中國簽證,無法作為外國人註冊入學。然而,作為一個俄羅斯護照持有者,他也無法作為一個中國公民獲得入學所需要的中國居住證。
因為不願放棄兒子的俄羅斯護照,又無法迅速取消自動產生的中國籍,Gromakova和丈夫決定不得不讓5歲的兒子在莫斯科上學。「當然,我希望我的兒子和我在一起。」Gromakova說,「但是我不得不做出這個艱難的決定,以便他能獲得與同齡人一樣的教育和關照。我每天都非常想念他,從他生下來我從來沒有離開過他。」
Gromakova已決定放棄她兒子的中國國籍。以便在他的俄羅斯護照上獲得中國簽證,從而可以在中國上學。而且,持有外國護照給他在中國上大學提供一個巨大的優勢。因為作為一個非中國人,他可以避免參加競爭激烈的中國高考,只需要通過一個語言水平考試就可以進入頂尖大學。
責任編輯:白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