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漫談

黃鐘孝行感動神 州官信神得福報

古語云:「所謂善人,人皆敬之,天道佑之,福祿隨之,眾邪遠之,神靈衛之,所作必成」,意思是被稱為善人的人,人人都會尊敬他,上天會保佑他,福祿富貴屬於他,各種邪魔遠離他,神靈會保護他,凡是他想做的事一定會成功。

這是告誡人們:做人要自勉為善,行善勸善,及時反省自己的過失,注意自己的起心動念,不要有一念的錯誤。

明代的黃鐘是延慶州人,四歲就成了孤兒,被伯父收養。伯父家境貧窮,夫妻倆每天吃糟糠,偶爾弄到一點米都讓黃鐘吃。黃鐘很感激他們的恩德,六歲時流著淚跟伯父說想讀書,將來以報答伯父母。可伯父太窮,拿不出學費送他上學。

有一天,州官蔡公夢見城隍爺對他說:「你的郡中有一小兒,日後要當順天府尹,現在卻因貧窮不能上學,但他想要報答養父母的一個善念,已經感動了神明。你去周濟他吧!這孩子白天在廟中玩耍時,踩過我的肩頭。」

第二天,州官到廟中,仰視神像,完全與夢中所見相符。再看左肩上果然有小孩踩過的印跡。州官找來在廟中玩耍的孩子尋問,才知是黃鐘所為。之後再問他家中情況,果然很是貧窮。

此後州官每月供給大米一石,讓伯父養他,又為他找了個好老師教他讀書,州官自己出學費給老師。過了三年,州官卸任離去,這時黃鐘十歲已能做文章,而州官一點也沒洩露夢中的點化。

黃鐘十八歲時,由地方官推薦進京應考中了進士。州官蔡公辭官回來,特意來看黃鐘,才將夢中之事告知。黃鐘拜謝,以老師的禮節接待他,後來黃鐘果然做到順天府尹。在這之前,他伯父過世,伯母改嫁他人,黃鐘一直侍奉蔡公非常恭謹,孝敬供養勝過親生父母。

黃鐘要報答養父母的善念感動了神明,讓自己有了一個好的未來;而州官蔡公相信和聽從神明的點化,照顧一個素昧平生的窮孩子,以成就他的未來,也讓自己得到福報。

——轉載自明慧網

責任編輯:吳雨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