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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歌:正人自揚正氣

——中共印發《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意見》感言

【大紀元2016年10月12日訊】

防止刑訊逼供,諮詢文件探風。

只是出口成謊,人們不再上當。

恐怖逼供習慣,何談防止出現?

明知沒人相信,咋還如此逗悶?

因它從來如是,不騙不會說事。

逼供老在嚴禁,一再再三重申。

井岡山到延安,歷次運動總喊。

文鬥不要武鬥,高調文革血稠。

八千萬冤墳塋,多少倒斃酷刑?

行惡真做不說,說不往往實做。

掩蓋逼供真相,復用刑訊遮擋。

迫害大法法徒,酷刑都嫌不足。

崛起活摘產業,屍展竟也想熱。

眼下尚未停止,言防豈非掩飾?

黨話真得反聽,不然必定被蒙。

擔心難以落實,思路或入坑池。

中共又搗此鬼,臨死騙人作陪。

誘人再生幻想,當其還可改良。

邪靈本性不改,萬死難還血債。

早就無可救要,天譴說到就到。

當然天滅中共,自有安排其中。

但那全為滅其,這棋心宜有底。

除惡天圖救善,此供行善方便。

世非邪惡領地,正人自揚正氣。

邪惡本質認清,天下大勢看明。

好人抓緊三退,可別錯過空悔。

有良打手住手,反戈贖罪回走。

歸正向善醒悟,自省脫胎換骨。

恢復自尊勇氣,喜迎新天新地。

註:據大紀元2016年10月11日訊,被稱為「兩高三部」的中國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國安部和司法部這中共司法體系的五個部門,週一(10日)分別印發諮詢文件《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意見》,明確規定防止刑訊逼供,不得強迫任何人自證其罪;早在2010年,這五部門亦曾發文規定,刑訊逼供中的證人,不能作為定案依據。維權律師指出,只要司法不獨立,這些規定就形同虛設。

責任編輯:高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