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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州四分之一青少年罪案系180人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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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2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彌亞墨爾本編譯報導)犯罪統計局(Crime Statistics Agency,以下簡稱CSA)的數據顯示,維州四分之一的青少年罪案可能皆由180名青少年所為。在成年人司法制度適用於他們以前,他們不斷進出青年拘留所,犯下累累罪行。

據《時代報》報導,這群青少年從10歲時開始犯案,至18歲成年時,每人平均累計犯下80起罪行。

青少年事務專員(Commissioner for Children and Young People)Liana Buchanan 說,維州擁有世界上最好的青年改造系統,但沒有人清楚為何這套系統對這群青年不起作用。

CSA將青少年罪犯分為四類: 犯下一個錯誤並吸取教訓的兒童、年少時犯罪成年後變好的人、成年後犯罪的青少年和高頻犯罪者。

高頻犯罪的青少年從10歲時開始不斷犯案,從未停止,並且是一些最惡性犯罪的罪魁禍首。他們通常是一些非常弱勢的群體,很可能是土著人。據CSA估計,維州這類兒童不超過200名,幾乎四分之一的青少年犯罪都是這夥人所為。

維州量刑諮詢委員會 (Victorian Sentencing Advisory Council)的數據顯示,2010至2015年期間,被判刑的青年人數減少了近一半,維州青少年犯罪率在全澳是最低的,但這一小群極端主義兒童的犯罪行為卻在增加。

維州法律援助機構(Victoria Legal Aid)青少年犯罪項目經理Anoushka Jeronimus對此也無法解釋,他說:「我們需要知道如何應對這些年輕人,但目前根本不可能理性平和地討論這個問題,因為來自媒體的壓力很大。」

青年假釋委員會(Youth Parole Board)的數據或許可以給出一個解釋,近三分之二的兒童罪犯曾被虐待、受到傷害或無人管教,超過三分之一的青少年罪犯的兄弟姐妹或父母曾遭到監禁。這些青少年在成為罪犯前都是受害者。

Jeronimus說,他們中許多人有複雜的心理問題。他們都是些孩子,最小的從7歲開始就進行自我傷害,每個犯罪的青少年背後都有因由。而他們似乎並不在乎被抓住,事實上,他們想吸引人們的眼球,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為媒體對不斷增加的青年犯罪的報道。

責任編輯: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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