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準備批准跟中共的引渡條約
【大紀元2016年12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秦雨霏報導)儘管工黨反對、法律界廣泛擔憂,但是澳大利亞聯邦政府準備批准跟中共的引渡條約。聯席議會委員會已經建議正式通過該條約。
澳大利亞將成為除了法國和西班牙之外,為數不多的幾個跟中共達成引渡條約的西方國家。
《悉尼晨鋒報》報導說,在週五(12月16日)發布的報告中,條約議會聯席委員會建議批准這項條約,同時提出四條附加建議,旨在「加強對個人人權的保護」。
這些建議包括:考慮中共刑事司法系統遵守人權和法治的程度;在澳大利亞將人交給中共之前,中共需要承諾給予「公平公開」的審判。
但是人權團體和法律專家長期以來對於中共控制下的司法缺乏透明度表示擔憂。常常有報導說中共刑訊逼供。
引渡請求的國際標準是「無需證據」。依據這個標準,澳大利亞將照單接受中共引渡請求,而不會評估個人是有罪還是無罪。
議會聯席委員會的報告說,它並非「不擔憂中共司法系統的不透明、虐待和酷刑折磨囚犯的指控,以及繼續實施死刑的情況。」
但是它引述司法部的話,強調「隨著中澳關係增長,建立一個能夠跟中國合作打擊犯罪的框架,符合澳大利亞的利益」。
報告說:「澳大利亞不希望成為那些犯重罪的人的避風港,」它必須能夠將違反澳大利亞法律的人遣送回國。
就像跟其它國家的引渡條約一樣,如果被告被判處死刑,澳大利亞保留拒絕引渡的權利。為了規避這種情況,中共可以承諾它不對被告判處死刑。
拒絕引渡的情形還包括:擔憂政治或宗教迫害、擔憂酷刑和非人道懲罰。
但是澳大利亞法律委員會警告說,中共不實施死刑的承諾不具備法律效力。
「(中共違反承諾)不會有任何後果。」法律委員會今年早先報告說。「澳大利亞能怎麼做?現實是什麼?澳大利亞會試圖把中共拖到國際法庭面前嗎?真是笑話!」
在一份表示異議的報告中,工黨建議推遲批准這項條約,直至對澳大利亞整個引渡制度進行一個獨立審查,確保它符合國際法律義務和公眾對法治和人權的期望。
「引渡不僅僅是兩國之間團結的表現,」工黨的報告說,「它涉及人權的嚴肅問題。在把個人交給另一個國家的時候,澳大利亞等於對該國刑事司法制度的充分性和適當性表示信任。」
澳大利亞在2007年就跟中共簽署了引渡條約,但是從未被議會批准。然而,在總理特恩布爾今年四月首次訪問中國之前一個月,這份條約被提到委員會的議事日程上。
隨著北京加強在全球捉拿逃亡貪官的努力,它高度重視跟西方國家簽署引渡條約和合作執法。
中方宣稱,引渡條約是雙邊警方合作和2014年北京APEC峰會達成的國際反腐協定的自然結果。
從澳大利亞政府這方面來看,它熱切推動引渡條約的一個原因是,它希望中共幫助杜絕毒品,特別是冰毒,流向海外。中國是合成毒品的頭號生產國。
在上個月訪問中國的時候,澳大利亞司法部長邁克爾‧基南大肆宣揚,跟中共就金融犯罪信息分享達成新的協議,並稱讚代號「大火任務組」的聯合警方行動打擊中國毒品的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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