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社會

台2鄉鎮長違法兼職 監院彈劾通過

【大紀元2016年04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懿勝台灣台北報導)監察院22日分別以9票對0票,通過監委蔡培村、楊美鈴提案,彈劾苗栗縣通霄鎮鎮長徐永煌、花蓮縣瑞穗鄉鄉長陳進光。監委查出,徐永煌在任職期間兼任協發及協鑫公司監察人,陳進光則是兼任精鵠公司的董事,2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將進一步移請司法院公懲會審議。

彈劾案文指出,陳進光任職花蓮縣瑞穗鄉鄉長期間,兼任精鵠公司董事,雖其未實際參與該公司經營,亦未自該公司領取報酬或獲取其他利益,但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不得經營商業規定。

監察院也指出,徐永煌擔任苗栗縣通霄鎮鎮長期間,分別兼任協發及協鑫公司監察人,且持有協發、協鑫、鈺豐及廣豐公司股份總額,均超過該等公司股本總額10%,並有實際參與協發及協鑫公司經營情事,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規定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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