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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耗水費將開徵 用水大戶最高漲三成

【大紀元2016年05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旻洲台灣台北報導)由於近年台灣旱、澇災漸趨明顯,為解決用水問題,立法院院會6日三讀通過《水利法》修正案,明訂主管機關未來可以對用水大戶徵收「耗水費」,並同步通過「減徵條款」,若能落實節約用水措施者最高可以減徵六成。經濟部水利署預計半年內公布子法,針對用水超過一千度的工業大戶,開徵10~30%的耗水費,初估影響約5,856戶。

水利署規劃,未來耗水費將採3個級距開徵,針對每月用水在一千~三千度之間的用戶,水費附徵10%;三千~六千度之間的用戶,水費附徵20%;每月超過六千度以上用水量,水費附徵30%。

除了開徵耗水費外,水利署也訂有減徵條款,業者只要符合6大減徵條件,最高可減徵60%,包括達到政府要求全廠製程回收率、通過清潔生產評估、通過國際標準組織(ISO)水足跡盤查、獲得綠色工廠或綠建築標章、獲水利署節水績優獎項,以及配合政府生活汙水回收,已繳交水汙費的廠商等。◇

責任編輯:昱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