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澳或立法向非政府機構透露個人信息
【大紀元2016年08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方君華澳洲阿德雷德編譯報導)為提供更好的服務,非政府組織或將被允許獲得南澳州政府掌握的居民個人信息,包括健康、犯罪和房產記錄。
據廣告報(The Advertiser)報導,南澳州政府已在議會上對該立法作了介紹,由於政府各部門間信息流通不暢而遭到詬病,此舉旨在解決這個問題。
據悉,主管兒童保護改革的廳長勞(John Rau)正在考慮將信息共享的範圍擴大,包括非政府組織、聯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
這一改革將允許政府將個人信息透露給私有機構,前提是這些機構被認定為「安全」的。具體而言,只有在符合公共利益,和獲得信息方有能力確保信息保密的前提下,政府的相關部門才可以批准信息共享的申請。草案中提出,獲准查看信息的有關工作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保安許可」。如果發生信息透露事件的爭議,將由新建立的信息共享委員會進行審閱,成員包括政府高級官員。如果不能通過,主管廳長將出面裁定。
勞表示,政府此舉的目的是要建立更有針對性的服務。他說:「信息共享只能是為提供服務之用」,讓需要這些信息的機構優化服務。
責任編輯:陳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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