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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提議禁「仇恨集會」 多倫多警長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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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1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劉海英多倫多報道)多倫多幾乎每天都有各種公眾集會,人們表達不同的想法和思想。

但一些集會引起了市議會的關注,市議員詹姆斯•帕斯捷爾納克(James Pasternak)代表市議會提出,「仇恨傾向的集會,如反猶太人的『聖城日』集會,在多倫多有增長的趨勢」,以及「白人至上主義」和「納粹主義」集會也有在多倫多發生的可能,他要求多倫多警察局和多倫多市府回應,「可以利用什麼資源來禁止在多倫多舉行的、煽動仇恨和暴力的集會,如聖城日、白人至上主義者或新納粹集會?」

多倫多警局總警長馬克·桑德斯(Mark Saunders )在給市議會的回信中說,公眾集會不需要提前通知警局,如果通知的話,也是屬於禮節性質,警局既不需要批准,也不需要拒絕,但接到通知的同時,警局的情報和安全部門會啟動內部審查機制,還有部門來決定是否要派出警力來維持秩序。

對於有爭議的集會,如「聖城日」集會,右翼組織集會等等,情報和安全部門一般都會知情,「歷史上,這些活動是平和的,雖然有爭議,集會是表達關注、或基於不同的信仰。這些活動是受《人權憲章》第二條的保護,屬於基本自由,基本自由包括言論自由、宗教自由、思想自由、信仰自由、和平集會自由和結社自由」。

桑德斯警長在信中還說,「至今,多倫多警局沒有發現任何策劃的仇恨活動」,但一些活動接到了「仇恨犯罪」的報告,比如有人投訴集會的發言和傳達的信息,可能構成觸犯刑法的「仇恨宣傳」罪。

桑德斯警長還說,情報和安全部門知道這些有爭議的集會,一般都有「抗議該集會的集會」,然後「分局會派出警察和資源,來維持和平」,而不是干擾有組織的,受人權憲章保護的集會」。

對於接到有人投訴集會言論有「仇恨犯罪」嫌疑,仇恨犯罪科會進行調查,如果有足夠證據能起訴「有意宣傳仇恨罪」,會報告給安省司法廳長來審查,警方提出指控前必須得到司法廳長的批准。

責任編輯:文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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