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

票據糾紛再起 恆豐銀行狀告江陰銀行子公司

【大紀元2017年03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劉毅報導)恆豐銀行日前狀告宣漢誠民村鎮銀行,指其未能在約定的回購日期履行回購義務,要求宣漢誠民村鎮銀行墊付本金及利息近億元(人民幣,下同)。

據每日經濟新聞3月2日報導,恆豐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日前將江陰銀行控股子公司宣漢誠民村鎮銀行告上法庭。恆豐銀行稱,宣漢誠民村鎮銀行與恆豐銀行常熟支行簽訂了《票據代理回購協議》,委託恆豐銀行常熟支行代理宣漢誠民村鎮銀行進行銀行承兌匯票賣出回購業務、代理銀行承兌匯票轉貼現等票據買賣業務。因為宣漢誠民村鎮銀行未能在約定的回購日期履行回購義務,恆豐銀行常熟支行要求其墊付本金8979.37萬元,並支付原告計算至2016年11月4日的利息2103.2萬元,以及自2016年11月5日起,以墊款本金為基數,按每日萬分之五計算至實際清償之日止的利息。

目前,宣漢誠民村鎮銀行已經收到蘇州市中級法院寄達的傳票。

江陰銀行董祕陸建生3月1日向陸媒記者解釋稱:「根據銀監會和人民銀行的監管要求,以及商業銀行從事票據業務的相關規定,宣漢誠民村鎮銀行不具備從事票據業務的資格,因此不存在發生票據業務的可能。」

這已經不是兩家銀行發生的第一期票據糾紛了。

2016年4月11日,宣漢誠民村鎮銀行收到浙江嘉興市南湖區法院寄發的7張傳票和應訴通知書,恆豐銀行嘉興分行要求宣漢誠民村鎮銀行因未在票據回購到期日及時將票據回購,需賠償其墊付利息損失5045.94萬元,並按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賠償其資金利息損失1.475億元。

江陰銀行在2月28日的公告中回應稱,嘉興案所涉票據代理回購業務,系恆豐銀行與票據中介涉嫌採取偽造、私刻公章等手段,冒用宣漢誠民村鎮銀行名義從事的票據買賣;目前宣漢縣公安局已將此類涉嫌偽造、私刻公章案件併案處理。

從2016年年初至8月,已經有6家大陸銀行被曝出票據大案,涉及金額超100億元,國有大行、股份制銀行、城商行和村鎮銀行、農信社等多家機構牽扯在內。

2016年1月22日,農業銀行公告稱,農業銀行北京分行票據買入返售業務發生重大風險事件,經核查涉及風險金額為39.15億元。

中信銀行1月28日公告稱,中信銀行蘭州分行發生票據業務風險事件,經核查涉及風險金額為9.69億元。

4月8日,天津銀行公告稱,天津銀行上海分行票據買入返售業務發生一起風險事件,經核查涉及風險金額為7.86億元。

7月7日,寧波銀行公告稱,在開展票據業務檢查過程中發現深圳分行原員工違規辦理票據業務,共涉及3筆業務,金額合計人民幣32億元。

8月11日,有媒體報道稱,工行被虛假材料騙簽13億電子票,而且已經向恒生銀行貼現。

不斷曝光的銀行票據大案,暴露了大陸金融系統管理不善的亂象與惡習。

責任編輯:李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