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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蝶戀花事故善後 6家業者部分停業 2局長被記大過

【大紀元2017年03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原彰台灣台北報導)蝶戀花旅行社國道5號遊覽車翻覆事件,共造成33死、11傷,交通部(31)日說明事故的善後情況。對於被評於丙、丁等2級、需限期改善的業者,經複查之後,丁等業者共有6家未能限期改善,已依照《公路法》47條規定,停止其部分營業。

公路總局表示,評鑑列為丙、丁等的遊覽車業者,將就其應改善事項,依《公路法》第47條規定,督導業者於2個月(丙等)及2週內(丁等)完成改善,改善無效者停止部分營業,停止部分營業仍未改善者,廢止執照。

公路總局表示,目前丙等業者共51家已全部查核完畢,其中30家合格,21家不合格,不合格者皆依規定要求限期改善。至於丁等業者,共21家已全部查核完畢,經複查後,尚有6家未完成改善,已依《公路法》規定停止部分營業處分。

公路總局表示,6家業者分別是今聯、一山、一坤、新阿囉哈、玉仙、金興等6家,按照業者車輛數按比例要求繳回1~3輛遊覽車車牌。

至於老舊車輛,公路總局表示,針對95年以前遊覽車5,175輛,至3月30日止,辦理繳銷、註銷、報停及報廢共計329輛,檢驗合格4,540輛,達成率94.4%。

他們說,對於已通知仍未配合臨檢及臨檢不合格仍未覆檢合格車輛,後續裁罰事宜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7條規定,處以罰鍰1,200到1,800元,逾期檢驗6個月以上者,最重可處註銷牌照。

此外,針對蝶戀花事故,交通部近日召開考評會,決議對交通部觀光局長周永暉及公路總局局長陳彥伯各記一大過,兩單位中共7人被各記一小過。◇

 

責任編輯: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