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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釣魚、打獵罰金  350萬收不回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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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4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季薇多倫多編譯報導)自1997年以來,安省因不安全狩獵或過度捕魚等,開出的罰金中有350萬元還沒收回。

這些罰金都是依據魚類及野生動物保護條例(Fish and Wildlife Conservation Act)及安省漁業條例(Ontario Fishery Regulations)開出的。安省自然資源廳的數據顯示,至2016年底欠款額總計350萬元。

依據安省今年3月通過的新立法《減輕負擔法》(Burden Reduction Act),自然資源部廳有權力不給欠款者發放新的狩獵或捕魚許可證。但不清楚的是,省府要不要這麼幹。

省廳發言人回應:「自然資源的定罪和罰款具有強大的威懾力,提醒人們保護自然環境的重要性。」而安省自然資源與林業廳長麥格裡(Kathryn McGarry)沒接受CBC的採訪。

安省釣魚者與獵人聯合會(Ontario Federation of Anglers and Hunters)的政府事務及政策主管法蘭特(Greg Farrant),正在敦促按省加強相關執法。

法蘭特認為,這類罰款的被罰人都經司法程序被定了罪,政府有責任盡全力收回罰金,把罰金再用於魚類和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

他補充道,罰款流向特別用途基金,再加上收取的許可證費,這些占自然資源與林業廳預算的2/3的資金,都是用於展開棲息地保護和野生生物管理工作。

保護組織安省自然(Ontario Nature)的北方項目負責人博安(Julee Boan)認為,欠款積壓會帶來一連串問題。除了可能使欠款人更加膽大妄為之外,資源的可持續性也將受到威脅。

博安稱,她想知道,這些罰款大多數是開給了居民還是非居民,是否與非居民一走了之、沒法追查有關。她也想知道,被罰者是嚴重違規還是不小心犯錯,或者人們是在捕殺瀕危物種。

法蘭特表示,安省剛剛通過的新立法讓他們充滿信心,但就是否會運用新權力自然資源與林業廳表現出的沉默,讓他們感到沮喪。

責任編輯: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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