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洛杉磯新聞

殺害紀欣然 加西亞罪名全成立

紀欣然案牽動了許多留學生和南加華人的心。(劉菲/大紀元)

【大紀元2017年06月09日訊】(記者劉菲洛杉磯報導)經過一個多星期的審判,洛杉磯高等法院陪審團於6月8日(星期四)對劫殺南加大中國留學生紀欣然的主犯安德魯·加西亞(Andrew Garcia)的所有指控判定有罪,包括一級謀殺、搶劫罪、試圖謀殺罪以及使用致命武器攻擊罪。他的宣判訂於7月11日,預計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2014年7月24日凌晨12點45分,24歲的電子工程系研究生紀欣然在從學習小組返回公寓途中遇襲,被用棒球棒擊中頭部。他儘管傷勢嚴重仍勉強回到宿舍,一大早被發現死在床上。打劫紀欣然的四名西裔青少年,加西亞、格雷羅(Alejandra Guerrero),德·卡門(Jonathan Del Carmen)及奧喬亞(Alberto Ochoa)作案時年齡在16到19歲之間。他們搶劫了紀欣然後,又開車數小時到Dockweiler海灘搶劫了一對男女並被逮捕。警方將兩案聯繫在一起才找到殺害紀欣然的凶手。DNA檢測顯示他們使用的攻擊武器——鋁製棒球棒上的血液和紀欣然的完全符合。

現年21歲的加西亞同時還因Dockweiler搶劫案被控犯有搶劫、試圖謀殺及使用致命武器攻擊罪,也均被判定有罪。

其他三人,格雷羅已於去年10月被陪審團判定犯有一級謀殺,正在等待宣判。德·卡門及奧喬亞還在等待審判。4人中有兩人在做案時未成年不能被判死刑,對成年者檢方也已表示不尋求死刑。

在最初的審訊中,加西亞一開始否認自己到過紀欣然遇害的地區,後來又稱是同夥奧喬亞掄棒子毆打紀欣然。但是檢察官麥肯尼(John McKinney)說:「證據顯示他(加西亞)出手打擊的最嚴重。」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奧喬亞被捕後和其母的一次電話對話被偷偷錄音,通話中他把打死紀欣然的主要責任推給了加西亞。

加西亞的辯護律師郭大衛(David Kwak)對陪審團說:「發生在欣然身上的是不可原諒的⋯⋯我們(檢察官和我)都同意紀欣然的傷勢導致了他死亡。」但是他指出:「沒有人想起來劫取紀欣然的人和財物」,顯示被告「缺乏具體的搶劫意圖」。郭大衛還向陪審團展示了紀欣然回到寓所時隨身攜帶的物品的照片,包括一個手機和他的錢包,錢包裡還有現金。

郭大衛說加西亞曾向警方供認案發時他吸了毒,「吸高了」,「只是想承擔責任」和「保護朋友」。

檢方則說,加西亞曾向警察供認他確是「試圖搶劫」。

南加大位於洛杉磯市中心附近治安狀況被質疑的地區。紀欣然案是南加大校園附近發生的第二起中國留學生被殺案。2012年4月,23歲的瞿穎和吳銘在車內聊天時被搶劫並槍殺。凶手Javier Bolden和Bryan Barnes已被判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責任編輯:張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