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人勵志

誤殺逃逸嫌犯被起訴 暖心警員竟第一時間捐慰問金

台灣警車相關資料照,圖為示意圖。(陳安/大紀元)

【大紀元2018年03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裴晏綜合報導)五年前,萬華分局漢中所警員張景義為了阻止嫌犯逃逸而朝輪胎開槍,沒想到子彈竟穿越擋風玻璃擊中嫌犯致死,警告性開槍變成致命的一擊。這個意外給張景義的人生帶來巨大的考驗,而他在心理萬分煎熬之下卻做出一般人做不到的事:捐出一筆人道慰問金給嫌犯的孩子。

一場劫難

台北市萬華分局員警張景義,曾於五年前在追捕黎姓偷竊嫌犯時,自己的人生意外陷入低潮。

當時,30歲的黎姓竊犯因為拒捕,在人來人往的西門町鬧區駕車穿梭,正在旁邊執勤的張景義見情況危急,朝著企圖加速逃逸的黎嫌所駕的車輪連開兩槍。

但不幸卻又離奇的事發生了——其中一槍竟然穿過擋風玻璃擊中黎嫌腹腔,導致黎嫌送醫後不治身亡。事發後,黎姓竊犯的家屬控告張景義涉嫌業務過失致死,還求償2千萬!

感謝司法遲來的正義

本案在過去5年來開庭近30次,讓張景義心情跟著上下起伏,這種無形的壓力無人能體會。但是,老天有眼,他在今年1月9日出庭聆聽判決,法官在一開始的10秒內隨即講出「無罪」2個字,讓他鬆了一口氣。他後來告訴大家:「心中的石頭已經輕輕地放下」。

張景義於案件審理時,自始至終都堅持自己的無罪立場。他說,這項判決的意義在於讓未來員警不會再因不敢使用警械導致危害擴大:「我用槍時機有正當性」「該使用警械時就使用」。他為此感謝司法做出無罪的判決。

案發後第一時間捐慰問金 展現人道精神

案發後張景義基於道義責任,主動賠償黎男家屬80萬元。但這跟他否認犯罪無關,他也不願意認罪協商爭取緩刑。他說,賠錢給死者家屬不代表認罪,他只是出於人情義理,想要幫助死者的小孩,而不是想用錢來換無罪。

張景義更肯定地表示,如果時光倒流,他仍然會選擇開那兩槍,因為自己是警察,有職責保護民眾安全。

當警員為了職責所在,基於保護民眾安全的前提下開槍,是否更應該受到司法的保護呢?本案也引起了社會關心,大部分人都選擇支持警員,畢竟沒人願意沒事就開槍。

為此,評論人朱學恒特別在網路發起聲援張景義。朱學恒說,大家願意支持保護我們安全的張景義,也是為了全民的安全——「今天如果你不願意支持在危難中願意冒險保護我們的人,他日我們遇到危難時可能根本無法活著站出來。」他還公布張景義服務的警備隊地址,號召網友寫封卡片為他加油打氣。



責任編輯:陳天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