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09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多倫多華裔移民夏珍(Tiffany)與女兒在藍山度假村溺死一案,震驚華人社區。兩人被安葬後,其家人的生活不但沒平靜下來,反而因財產分配開始打官司。
34歲的夏珍與5歲女兒Chloe於6月26日離世。 經過兩個多月的調查,安省省警發言人何池(Martin Hachey)告訴大紀元,溺死案是悲劇,但無人需負刑事責任。
夏珍的父母於兩個月前抵達多倫多,並出席在萬錦舉行的喪禮。「不像有些媒體報導的那樣,我們申請加拿大簽證很順利,根本沒被拒簽」,夏父夏寶興告訴大紀元。
獨生子女夏珍和母親呂家鳳於2007年從中國昆明移民加拿大。夏母因高血壓、心臟病和糖尿病,不適應加拿大的寒冷天氣,於是回到昆明。夏珍獨自留在加拿大,生前是羽絨服品牌加拿大鵝(Canada Goose)的職員。
加拿大鵝人力與文化部門執行副總裁麥克普(Kara MacKillop)告訴大紀元,從2017年6月起,夏珍在本公司士嘉堡製造廠工作。她下班後遭遇意外,所以公司不提供賠償。
「我的眼淚都哭幹了。我女兒這麼年輕、這麼孝順,」夏母呂家鳳告訴大紀元,「我女兒和孫女都不會游泳,死得很慘、很冤枉。我要為她們討公道。」
同居後產下一女
受聘於加拿大鵝之前,夏珍曾在一家餐館當招待員。她當時結識了加拿大籍華裔廚師龔義亭。兩人墜入愛河後開始同居。5年前,夏珍在多倫多產下一女。
夏珍生前沒立遺囑,她唯一的孩子也已離世。按照規定,夏珍父母可繼承夏珍的財產,如銀行存款。
在財產分配方面,夏珍的父母與他們39歲的准女婿龔義亭發生爭執。再加上他們之間有溝通障礙,長者說昆明話,而龔說粵語。這使家庭矛盾進一步激化。
「我與妻子將龔義亭告上法院後, 於9月15日從他的住所搬走,」夏父說,「為了打官司,我們打算申請延長加拿大簽證。」
同居伴侶不能繼承對方財產
為確保家庭合睦,安省社區法律教育機構(CLEO)建議,最好保留收據和其它能證明所有權的文件。
法律教育機構告訴記者,在大多數情況下,同居伴侶與正常夫妻獲得同樣待遇。但涉及到財產問題時,兩者存在很大差異。
如果是夫妻關係,兩人離婚或一方去世後,另一方自動有資格擁有死者財產。 不過,同居伴侶則沒有這項權利,儘管兩人可能已同居很多年,還有孩子,或稱彼此為「丈夫」、「妻子」或「配偶」。
如果是同居關係,兩人分手或一方死亡後,另一方不能繼承任何財產,除非死者的遺囑允許這麼做。如果死者生前沒立遺囑,其子女或其他親屬將獲得遺產。
「房產最好在兩人名下」
在上訴案例中,夏珍生前與龔義亭住在士嘉堡。按照夏珍父母的說法,夏珍同意把房子放在龔的名下。夏曾拿出3萬元幫他買房。
據法律教育機構透露,如果同居伴侶以前住在一棟房產裡,物業在男方名下。女方去世後,男方將一直擁有產權(包括增值部分),並有權擅自出售或抵押房產。女方家人沒資格住在家中。
如果女方生前對物業有所付出,例如負責打掃房子,她或許可分一杯羹。如果房產最初在兩人名下,他們分居後,兩人可分享這套房產。
記者曾兩次走訪龔義亭住所,都沒看到他的蹤影。記者還試圖通過他的表弟聯繫他,但他表弟不願接受採訪。
責任編輯:岳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