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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州一警察因毆打酒醉少年 被指「過度使用武力」

【大紀元2018年09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光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新州警方監察機構——執法行為委員會(LECC)20日(週四)在一份報告中稱,今年1月發生在拜倫灣(Byron Bay)的一起事件中,當地一名警察過度使用武力,應該被指控犯有毆打罪並被解僱。

據澳新社消息,這份提交給議會的報告稱,這名拜倫灣的警察當時在與另外三名同事拘捕一名16歲的醉酒少年時用警棍棒打了他至少19次,使用武力過度。

執法行為委員會認為,在這起涉嫌造成實際身體傷害的毆打事件中,這名警察可能會被起訴並被警察總長解僱。

該委員會今年3月舉行了一次公開聽證會,審議五名參與拘捕該男孩的警察是否有犯罪行為或嚴重不當行為。

此前,九號台的《當前事務》(A Current Affair)節目曝光了一段視頻,該少年被暴力逮捕,並被噴了辣椒水。當時這名正與家人一起在拜倫灣度假的少年告訴逮捕他的警察說:「我不會反抗的」。

執法行為委員會最終發現,雖然參與逮捕和拘留該少年的四名警察沒有不當行為,但這第五名警察有「嚴重的不當行為,造成了嚴重的後果」。

該委員會認為,這名警察使用武力是故意的、不合理的,「遠遠地超出了判斷上的失誤」。

不過在整個聽證過程中,該名警察堅持認為他所使用的武力程度是必要的。

新州警方表示,警察總長和專業標準指揮官將考慮執法行為委員會的建議。

新州警察協會會長金(Tony King)說,在每件涉及毒品或酒的案件中,警察都面臨著「重大而危險的挑戰」。

他在給澳新社的一份聲明中稱,在事後判斷警察的行為,這很簡單,但警察當時是要在暴力事件發生的一瞬間就作出決定的。

責任編輯:堯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