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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倫多居民告H1N1流感疫苗生產商

加國疫苗涉兒童死亡案 法官將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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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11月07日】(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編譯報導)一宗多倫多居民告H1N1流感疫苗生產商的案件正在安省法院審理。法官將決定此疫苗是否導致一名5歲兒童死亡。

據《國家郵報》報導,2009年,5歲的多倫多居民阿布杜(Amina Abudu)被認為是一名快樂、健康的小女孩。當時,衛生部門宣布一種新的流感病毒在全球大流行。於是,一款疫苗被迅速推向市場,阿布杜去打了這新流感的預防針。

5天后,阿布杜在家裡死去。她的父母認為,這預防針導致了他們的女兒死亡,並以此起訴該疫苗的生產商Glaxo Smith Kline(GSK),索償420萬元。

很少媒體報導此案。不過,該案週三(11月6日)已結束法庭聽證,等待法官判決。

阿布杜的父親亞當(Abudu Ibn Adam)週二說,阿布杜的去世「打碎了」他們整個家庭。他的母親住在加納,在得知以她的名字命名的孫女去世後,這位祖母不久也去世了。

亞當在接受採訪時說:「阿布杜死了,我們都是受害者。」

民眾成了疫苗「試驗對象」

阿布杜父母的代表律師戈恩(Jasmine Ghosn)指稱,因為聯邦政府對加拿大人施加了「巨大的壓力」,要他們去打預防針。結果,這疫苗在未經適當的測試前,就急著拿出來用了。

戈恩在法庭上說,鑑於當時臨床數據有限,從技術上講,加拿大人當時是在參加「一種實驗性藥物的臨床試驗」。

另一方面,經過為期13天的法庭聽證後,被告(GSK)稱,原告未能提供任何證據,證明該疫苗是導致阿布杜死亡的原因。

GSK的律師薩頓(Randy Sutton)說,沒有證人,沒有科學文章,沒有報告,也沒有臨床研究「可以證明該疫苗導致了阿布杜的死亡」。

該疫苗投放市場之前,曾進行過較小規模的試驗。該疫苗在實際使用後進行的大規模「監測」表明,它在總體上是有效且安全的。通過分析該疫苗在全球範圍使用中所收集到的一些證據,發現它增加了發作性瞌睡病的風險,發作性瞌睡病是一種神經系統疾病,可導致極端嗜睡。

在世界衛生組織(WHO)的嚴厲警告下,H1N1病毒在2009年被宣布為一種新型流感病毒大流行。

不過,即使GSK公司被認定對阿布杜的死亡負有責任並被責令賠償損失,該公司也不一定需要為此付出代價。因為聯邦政府在與GSK簽合約購買此疫苗時,已經同意必要時對該公司做出賠償,包括承擔他們支付的任何法律費用。

孩子死於心臟驟停

法庭聽證記錄顯示,阿布杜在2009年11月23日接受疫苗注射,當晚其身體接受注射的部位出現疼痛,之後出現發燒及胃痛,使她無法上學。

11月27日,她感覺好了一些,看似已經退燒,於是她去了學校上課。但放學回到家的時候,她抱怨腳痛,感覺全身不適。

第二天,她出現發燒和喉嚨痛症狀。當天某個時候,阿布杜的母親讓兒子去洗手間查看妹妹的情況,結果發現,阿布杜已經不省人事。這位母親迅速對女兒施CPR急救,但已無濟於事。

安省首席法醫病理學家波拉寧(Michael Pollanen)對阿布杜的遺體行了檢查並得出結論:說她死於心律失常性死亡綜合症(SADS)。對這種綜合症的解釋是,由於未知原因導致致命性心臟驟停。

在法庭上,原告提出證據,試圖證明阿布杜因為接受H1N1流感疫苗而發燒,因此服用了泰諾(Tylenol),結果加劇了阿布杜的哮喘症狀,導致鉀水平升高,這可能導致了心臟驟停。

被告方則認為,目前在法庭呈現的證據,不能證明他們的疫苗與阿布杜的死相關。

本週三,雙方律師在法庭上做了最後陳詞,現在等待安省法官科能(Markus Koehnen)做出判決。◇

責任編輯:嚴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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