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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機:為女友報仇

留加中國學生范博喬誤殺罪成 判囚5年

中國留學生范博喬11月6日被判入獄5年。圖為范博喬2018年2月12日走出安省刑事法院。(周月諦/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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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11月07日】(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在加拿大留學的中國官二代兼富二代范博喬(Boqiao Fan,音譯)因誤殺另一名中國留學生王浩志,於11月6日(週三)被判入獄5年。

22歲的范博喬週三出庭時表情陰沉,穿灰色西服與白襯衫,戴黑框眼睛。刑期公布後,執法人員把他帶進監獄。

法官麥當納(Ian MacDonnell)在法庭上說:「范博喬生於中國廣東,是獨生子女,從小和爸媽、爺爺奶奶住在一起,在中國有很多親戚。他媽媽(麥女士)有國際貿易大專學歷,他爸爸有國際金融大學學位,並在銀行業工作。」

范博喬是中國官二代兼富二代。他父親范題是中國建設銀行廣東省惠州市分行黨委書記兼行長,還是惠州市銀行業協會會長。大陸媒體曾多次報導他出席當地的黨委活動。

范博喬已被拘留過5個月,再加上之前軟禁在家30個月被折合成2個月監禁,他還須服刑53個月才能出獄。

安省刑事法院的陪審團在上週做出判決:范博喬因在2017年2月在多倫多北約克,無意中導致19歲中國留學生王浩志死亡,誤殺罪名成立。

在加拿大,誤殺罪主要分兩類:非法行為與刑事過失。範博喬的情況屬於前者,即無意中導致另一人死亡。安省法院的文件顯示,范曾對王浩志拳打腳踢:用拳頭擊中王的頭部與頸部,騎在王身上,抓住王的頭髮,還一隻腳踩住王的胸部。

范博喬上週五在法庭上向死者親友道歉,並表示他「非常後悔」走進王浩志的宿舍。

「王浩志的離世使我感到悲傷。我不知道我做什麼才能彌補發生的一切,這個案子會困擾我一輩子。」范博喬說。

范博喬刑滿後將被遣返中國

按照規定,留學生范博喬在加國刑滿出獄後,將被遣返回中國。

法官麥當納在法庭上說:「范博喬現在安省奧沙瓦(Oshawa)Trent大學商學院讀三年級,希望繼續在加拿大讀書,看來這個計劃不再可行。他獲得假釋後,馬上會被遣返。」

按照中國的規定,范博喬回國後可能要繼續坐牢。

有十多年經驗的多倫多移民顧問戴培康曾告訴大紀元,如果中國留學生殺人害命,在加拿大殺了中國公民,他(她)回國後,中國政府會進一步追究他(她)的刑事責任,司法部門會重審此案。換言之,他(她)可能要坐兩次牢。

動機:為給女友報仇

本案的關鍵人物是另一名中國留學生譚佳琪(Kiki Tan)。死者是她的前男友,凶手是她的新男友。

根據法院文件,王浩志從2016年開始與譚佳琪談戀愛。案發前一個月(2017年1月),譚又有了新男友范博喬。直到同年2月6日左右,王浩志才知道此事。當晚,王與譚佳琪發生爭執。

當晚10點多,譚佳琪與范博喬駕車前往王浩志的宿舍(13 Hounslow Avenue)。譚對范博喬說,王羞辱了她,罵她是「妓女」。

范博喬當時住在租賃公寓里(北約克880 Grandview Way)。剛好王浩志也住在附近,兩個住所之間只有5分鐘車程。

案發當天2017年2月6日,譚佳琪離開范博喬的公寓,與范一起前往王浩志的宿舍。范博喬把車停在TD銀行門外。(大紀元製圖)

為了給女友報仇,范博喬走進王浩志的宿舍後,兩次與王浩志發生爭執。兩人第二次吵架後,范一邊打,一邊罵髒話。王一直沒反抗。

王浩志與其他多名中國留學生住在同一棟鎮屋裡。王的室友發現王受重傷後呼叫優步(Uber)。凌晨12點多,室友把王浩志送到北約克醫院。

次日,王浩志在醫院身亡。安省政府的驗屍官莫妮卡.斯隆(Monica Sloan)提供的DNA檔案顯示,王浩志的右手指甲下面有范博喬留下的痕跡。

驗屍結果是范博喬擊中王浩志的太陽穴,並打斷王的頭部血管,導致其頭顱受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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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殺案的案發現場,即中國留學生王浩志住過的宿舍。(周月諦/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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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殺案的案發現場。案發後第二天,死者王浩志的住所內一片狼藉。(周月諦/大紀元)

女友已回到中國大陸

自從王浩志死後,譚佳琪有意躲避警方,已回中國大陸。

負責調查本案的警探保羅.沃登(Paul Worden)告訴大紀元:「案發後,譚佳琪回到中國大陸。我相信是兩個月內回去的。我們找不到她,她躲著警方,所以她不需要出庭做證。」

據譚佳琪以前的同學介紹,譚佳琪是廣東汕頭人,大約在2015年來加拿大留學,曾就讀多倫多私立高中麥唐娜國際學院。案發後,譚佳琪綴學,並刪除微信里的朋友,與同學們斷絕聯繫。本報記者兩次撥打譚佳琪的手機,無人接聽,該號碼已變成空號。◇

責任編輯:嚴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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