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萬象

被毆致殘 上訪無門炸機場 訪民維權終有果

【大紀元2019年02月23日訊】被村治安隊隊員打成下肢癱瘓的冀中星,在上訪無果的情況下,曾在北京首都機場引爆爆炸物。被判刑6年的他,去年出獄後,現在終於與當局達成賠償協議,但毆打他的治安隊員仍逍遙法外。

去年三月提前獲釋的冀中星,2月22日向自由亞洲電台記者證實,廣東東莞厚街鎮村委會連同其它政府部門與他達成賠償協議,冀中星一次性獲得30萬元(人民幣,下同)賠償,並將終身每月獲得一萬元生活費,六年之內每兩年金額將遞增一次。

2005年6月28日,山東菏澤小伙冀中星開摩的送一名客人,在經過東莞市厚街鎮新塘村治安隊門口時,遭到治安隊隊員毆打,其脊椎被棍砸至粉碎性骨折,下肢癱瘓。

之後,冀中星一直向當地政府部門提出賠償,不但未果,而且還遭到當局打壓。

2013年7月20日,被逼走投無路的冀中星攜帶用鞭砲裡的火藥製造的炸彈,前往北京首都機場T3航站樓2層國際到達B出口處,高喊自己手裡有炸彈,要求他人離開,卻無意間引爆了炸彈,炸傷了自己的左臂,左手被迫截肢。

冀中星:心靈創傷無法彌補

冀中星說,賠償款雖然使自己的生活有了保障,但是心靈的創傷卻無法彌補。「走路是不可能了,胸部以下都沒有知覺,大小便也沒有自理能力,吃飯也是由父親端到床邊。當時也快結婚了,但是因為出了這個事所以就耽誤了。」他說。

雖然爆炸事件未傷及他人,但冀中星還是因此事於2013年10月被判處6年徒刑。

毆打他的治安人員仍逍遙法外

去年出獄後,東莞當局派人與他接觸,現在賠償有了著落,但是其它訴求卻落空,包括將其打殘的治安人員繩之於法。

冀中星代表律師劉曉原認為,這份賠償協議對於身處弱勢社群的冀中星算是有個交待。

劉曉原說:「(冀中星屬於)一個弱勢群體,一個農民,一個殘疾人。大家都知道很多案件最終查不到刑事方面的結論,無法追究對方的責任,另一方面,卻在經濟上給你一個解決。」#

責任編輯:文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