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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美建立FTA台灣必須先落實保護智財權

【大紀元10月31日訊】(中央社記者郭無患華盛頓三十日專電)世界經濟發展全球化的趨勢愈來愈明顯,各別經濟體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TA)更是確定走向,台美間儘速建立自由貿易協定是政府重點施政目標,但從美國政府主管機構所透露的訊息顯示,台灣在保護智慧財產權方面的努力不夠,台美還沒有進入洽簽自由貿易協定的層次。

一位要求不引述身分的美國聯邦層級主管官員坦白指出,台灣在保護智慧財產權方面的努力,與美國的期望還有一大段距離。

這位官員舉例說,台灣確實在取締仿冒,可是取締作業牽涉單位很多,許多作法未能統合,結果出現一些奇怪現象;譬如取締仿冒在查獲仿冒光碟後,卻因為沒有地方存放仿冒光碟,而經常無法將仿冒光碟全部沒收;官員說全力取締,卻部分沒收,等於沒有取締。

取締單位甚至有時反過頭來要求遭到仿冒的正版業者提供存放仿冒光碟的場地。美國權責機關多次向台灣方面強調保護智慧財產權,取締仿冒品一貫性的重要,但台灣方面在這些方面好像總是沒有回應具體成效,仿冒品依舊在市場流通,美國方面感到十分困擾,有點無能為力的感覺,這些技術問題都不能快速解決,如何進入洽簽自由貿易協定的層次。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上週公布﹁美台建立自由貿易協定對經濟可能的衝擊﹂報告;報告指出,如果美國與台灣建立自由貿易協定,美台貿易額將增加,雙方若干產業貿易可成長超過百分之百;這份報告令台灣方面很振奮,認為美方對美台洽簽自由貿易協定持正面態度。

  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是獨立、非黨派、專責負責探尋事實的聯邦機構,基本上是研究單位,不負責政策,這份報告是一份陳述事實的報告,最後態度還是要看行政部門,同時報告也明確指出,台灣一些非關稅障礙仍然存在,保護智慧財產權也不具成效。日前,美國貿易代表署官員在台北與國貿局舉行﹁台美貿易投資架構協定﹂會前會之後,美方即對會議結果並不滿意,有意推遲原訂十一月舉行的正式會議,似乎是對智慧財產權保護議題施壓的一項策略。

  另外,在美國要求台灣修法延長著作權保護期限未果後,在墨西哥舉行的亞太經合會議部長級官員正式會談中,美方再提智財權要求,持續對台灣施壓,這些都對台灣與美國洽簽自由貿易協定形成巨大障礙。

  美國布希政府主管亞太經濟合作會議事務的資深官員葛林伍德也曾明確表示,在此次墨西哥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領袖會談中,美國應該會在部長層級和領袖層級與有關經濟體提出洽談簽署自由貿易協定事宜,但台灣並不在美國目前尋求的一些可能性之中。

  如果像APEC這種雙部長會議、非正式領袖高峰會談的場合,美國都未能考量與台灣提及洽簽自由貿易協定,唯一的解釋就是,相對於台北,美國並不急於此時與台灣展開自由貿易洽談作業,而智慧財產權保護應是其中的主要障礙。美方一直強調,台灣在智慧財產權保護方面有具體進展和承諾後,美方才會與台灣進行下一階段工作。

如果將經濟貿易面剖析開來看,美方的基本觀點是,智慧財產權保護是其中最重要的一環,為美國政府保護美商在台利益的施力焦點。

貿易代表署一直認為,台灣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架構以及執法都十分薄弱,這是美台貿易的一個重要問題,在多項分析報告中也顯現出美國對此關切的程度。根據美國國際智慧財產權聯盟的統計,因為台灣方面保護智慧財產權﹁不力﹂,致使美商去年在台灣損失達三億三千三百萬美元。台灣為符合世界貿易組織規範,並符合承諾,確定在法令、制度上做了不少改善,但如何落實更是美方關心的重點,否則要想達成台美間建立自由貿易協定,將是一件不容易的事。(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