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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禁售食人魚最高罰款五萬元人民幣

【大紀元12月30日訊】(中央社台北三十日電)食人魚在中國大陸有泛濫之勢,以往無法可管,最近廣東省漁政總隊根據中國大陸漁業法規定,對飼養、經營、販售食人魚進行查處,最高罰款高達五萬元人民幣。

 香港文匯報報導,廣州芳村區花鳥魚藝大世界最近舉行消滅食人魚宣傳活動,省漁政總隊廣州支隊隊長鄒榮亞表示,迄今廣州全市已查繳超過六百五十條食人魚,難以估計是否有食人魚流入家庭。

由於食人魚每條進貨才四、五毛,售價卻從十八元到五、六十元,利潤相當高,使不法商人曾一度大肆販賣。

估計食人魚是通過走私進口,以及在廣州設有繁殖基地,傳聞花都一帶有一萬條食人魚的養殖基地。

儘管有人說食人魚在水溫十五度以下無法生存,但鄒榮亞表示,這幾天廣州氣溫僅五、六度,食人魚依然生猛,可見其生命力極強。加上食人魚發源地亞馬遜河流域的氣候與廣東、廣西、福建、海南等地相似,一旦進入河流,很有可能繁育成群,後果不堪收拾。(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