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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幼女被迫接客700次 數百嫖客竟逍遙法外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3月22日訊】湖南省岳陽市華容縣年僅12歲的女童段英,被人拐賣到岳陽市區廖家坡后,在3個月內共有700余名嫖客強暴過她,而150多名“老板”從中作了“介紹”。小段英偷偷地把這一切作了記錄。令人吃惊的是,總共850多名作惡者竟在長達3個多月里一人未抓,全部逍遙法外。

上圖為: 年僅12歲的小段英心里殘留著永久的恥辱和痛苦

  隨著辦案和調查的深入,暴露出來的黑幕怵目惊心,深層原因耐人尋味。

  失蹤

  2001年5月16日,湖南岳陽市華容縣操軍鄉護安村村民段可蔚家發生了一件事——他12歲的大女儿段英(未成年人,化名),因小事与父母吵架后負气出走。

  在家人懮急等待中,8月24日下午,段英給家里人斷續打來了兩個哭訴電話(來電顯示是岳陽市區電話)說:“我在這里很不好……”然后電話里就是一女人搶過來說話,說:“你女儿在我的餐館里洗碗,表現很乖,你們要放心,孩子過得很好。”

  段可蔚當晚赶到了岳陽城五里牌一帶,找不到“華容餐館”。段通過電話攤老板追查他記錄下來的兩個電話號碼,打通后發現是廖家坡附近的。

  而廖家坡,是岳陽火車站一帶出了名的發廊街。

  段可蔚第二天才想到報警求助。土橋派出所教導員孟建听完段可蔚的哭訴后,立即組織了警力,四處打探小段英的下落。

  為找到女儿,段可蔚決定扮作嫖客,深入廖家坡險地尋親。他一家一家“門面”看,拿照片對,終于有了結果,一名拉客的華容婦女說她認識這個女孩,愿意帶路去找。孟指導員和兩名便衣干警赶到后,找了當地一名姓陳的“地頭蛇”做工作,段英終于被人領了出來。

  父女重逢時,段父几乎認不出自己的親骨肉。他回憶說:“當時娃儿全身浮腫,滿臉斑痕,走路兩腿打顫,只有聲音還是我原來那個娃儿的。我當時的感覺是,宁愿一頭撞死也不要看到我的娃儿這副慘樣!”

  淪落

  原來段英出走時,身上僅有8元錢,她坐車到了岳陽,想去找舅舅,卻在車站一帶迷了路。

  5月17日零時許,一個叫鄧光明的無業游民盯上了小段英。鄧對段英說:“我可以幫你找到舅舅家,還可以幫忙找工作,300元一個月,跟我去做事……”當日上午時,鄧把小段英帶到了廖家坡菜場三樓唐龍方開設的“旅店”里,偷偷地以500元的价錢賣給了老板娘劉麗萍“做事”。

當晚,唐龍方拿來紙筆寫了一份“做事”的契約,欺段英年幼不知事,叫段英照抄下來,在那份“賣身契”上按了手印。唐、劉將小段英藏在屋子內,關了四五天后的一個晚上,唐龍方的妹妹唐麗英与劉麗萍出馬張羅給小段英“開苞”了,懵懵然的小段英被帶到附近的國際大廈酒店某客房。

  盡管小段英又哭又叫直喊媽,“像個狼似地叫個不停”,還是沒有擺脫自己的厄運。

  從此,小段英每天早上從7點起,到晚上12點都得“做事”。每次都是由老板娘監押著來去,做完后回“門面”洗洗,化妝,等下個“客人”。

  被解救前20天,老板娘聯系好了開苞“業務”,找來了一名“女醫生”,強行給小段英“打血”,即向子宮打一針擴宮針,用鉗子夾著浸飽人血的棉花放進子宮,不顧她疼得打滾,送去給一個老頭“開苞”。

  自打陷入火坑后,她來月經的時間就從三四天變成了六七天,最后竟變成了12-15天,伴有大塊大塊紫黑色的血團。

  地獄般的生活讓小段英愁眉苦臉。老板娘凶惡地罵她:“就會哭喪著臉,你就不會笑嗎?客人喜歡笑呢。”

  她學會了人前裝笑,沒人時,躲在被子里偷偷哭。

  駭人的記錄

  大約在被逼賣身后兩個月左右,一天她被安排在廖家坡菜場25號門面四樓“做事”,被土橋派出所逮個正著,辦案警員譚軍問及她年齡時,因為早被老板娘警告不准說出真實年齡,她沒說一句真話。但小段英外貌一眼望去,明顯可以判斷屬未成年幼女(14歲以下),身高那時不到1.4米,體重僅30多公斤。在被關了一夜后,老板娘拿了1 000元將人贖走。

  小段英于是重陷火坑。

  段父事后指責派出所警員明知當時所抓的未成年少女從事何种“行業”,卻沒有采取相應的保護防范措施(如送收容所)、或查證取保人(鴇婆)与未成年少女是何關系,就讓鴇婆將小段英贖走。

  老板娘對小段英說,她不光花了1000元保她,還貼出去200元錢請派出所人員吃飯,這1200元,都要從她身上扣除。

  小段英事后說:“這里都是這樣的,抓到了人,老板拿1000塊錢送去,就可以放人。其他都不問。”

  沒人時,小段英就在練習本上慢慢記下她到這里后所做的“事”,她沒想到這是證据,只是想到有一天出去后能把這東西給爸爸看。

  她后來對記者說:“有次我偷偷寫時,被老板娘發現了,本子被搶走了,我只好更小心地記,然后藏好。”

  她的記錄共有685次。從中可以看到她“六一”儿童節總計被迫賣淫達12次:“(2001年)6月1日:24號門面4樓。

16號門面3樓。29號門面5、6樓(各一次)。18號門面5樓。菜場前面万老板兩個。羅婆婆家1個。羅婆婆上面一樓。19號門面3樓。”

  耐人尋味的沉寂

  8月28日,孟建出錢讓人帶父女倆到岳陽市衛校醫院作檢查,查出得了“盆腔炎,外陰尖銳濕疣,淋病,滴虫性陰道炎”四种性病。

  當晚,老板娘那邊竟然還有膽子找了人到段家在岳陽的親戚那里打听情況,問“妹子父女是不是回了家”?

  段父要對方帶話,把小段英放在那邊的書包和衣物送過來。并提出要見見老板娘劉麗萍。稍后對方來了四個人,把父女倆一通臭罵羞辱,說“你最不應該叫派出所的人出面”。

  8月29日中午,孟建安排兩名便衣帶父女倆去劉麗萍開的“旅社”取衣物書包,順便認清劉麗萍与其夫唐龍方的面相。他們才走到廖家坡不遠處,迎面碰見老板娘,怒火万丈的段可蔚沖上去揪住劉麗萍,便衣也在出示了證件后上前協助捉拿。劉大喊救命,巷口沖出20多人,圍住便衣警察和段可蔚一起毆打。

  小段英見勢不妙,赶快跑回离此不遠的站前路派出所喊人。前后不過10來分鐘,段父已經被打得渾身是血。

  不知為何,管轄廖家坡的土橋派出所沒有及時將唐龍方、劉麗萍夫婦拘控。致使這些重要涉案人員紛紛潛逃。小段英被解救出來后的三個多月內,此案耐人尋味地沉寂了下來。

  段寫下告狀信,要求岳陽市公安局批准將此案交由廖家坡的非管轄地派出所———站前路派出所辦案;請求岳陽市政府對廖家坡“紅燈區”集中整治;要求有關部門迅速處理此案。

  傷害

  記者在段家看到,段家家徒四壁,為了找女儿,已久下數千元外債。段英一則怕羞,再則家貧無錢讀書治病,一直呆在家里,很少出門。連同學來看她也不愿出來。說起家丑,段父說:“我一定要告下去,不怕家丑外揚。為了女儿今后的成長環境,盡管現在家里已經折騰光了,在可能的情況下,我們家得盡快遷居他鄉。”

  經法醫鑒定,小段英患多种性傳染病和婦科病:尖銳濕疣、淋病、盆腔炎、滴虫性陰道炎。其中尖銳濕疣不僅遍布外陰,連陰道也長滿了。小段英一出牢籠就被送到醫院救治,昏睡了3天才醒。

  湖南有名的婦科專家劉志堅說,這數种性病即使大把花錢也要2到3年才能徹底治好。若不抓緊治療,小段英很可能落下終身疾病,影響生育甚至危及生命。如不是及時將她解救出來,這個小女童可能無法活著走出廖家坡了。

  讓段可蔚更傷心的是,他想為女儿討個說法,竟然會那么難:

從2001年9月到10月,為了替小段英申冤,段可蔚曾連續兩個多月露宿岳陽街頭上訪告狀。

  在管轄廖家坡的土橋派出所,段可蔚多次跪在有關辦案人員的腳下,求他們辦案執法,迎來的卻是敷衍……

  悲傷的父親質問:“廖家坡的150多個淫店老板和那700多個在我女儿身上尋歡作樂的嫖客,哪一次犯下的不是強奸幼女重罪?!有眼睛的見到我女儿時,會不知道她是未成年幼女嗎?!他們怎么就下得了手?他們家里就沒有子女嗎?這些人還有人性嗎?”

  廖家坡究竟是個什么地方

  在400多家發廊、旅店中,有150多名老板(鴇頭)涉及此案,使小段英經受了三個月的人間地獄,廖家坡究竟是個什么地方?

  暗訪中記者發現,被統稱為“廖家坡”的這片小區,是由十數棟破舊的居民樓組成,据說是早年岳陽市城市擴張后形成的農民“城中村”。許多房門上都釘著有關部門發給的“出租屋”牌號,每棟樓的底層几乎都是清一色的發廊,三三兩兩的年輕女子在等待著什么。一到晚上,這店里的女子就更多。

  据知情人說,因為羞于是住在“雞窩”里,屋主有了些錢后几乎都搬走了,屋主只偶爾來收收租金。

  岳陽警方人士承認:這一帶治安情況較為复雜,賣淫嫖娼等治安問題較為突出,曾多次對這里進行重點整治,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收效不大,經常出現反彈。”

  特別要提及的是,在廖家坡,小段英的遭遇并不是惟一的,受害的14歲以下女孩不止她一個。小段英說:她被賣到唐龍方、劉麗萍夫婦“旅店”的當天,就認識了只比她大11個月(13歲)的范麗娜。范的老板(鴇母)包季香(音)与唐、劉夫婦的“旅店”是開在同一套(三房一廳)房子里。因為同命相怜,她和范相互關照。

  范是湖北公安縣人,父母都是种田的,早在去年3月份以前,她和另3個女孩就被人以到檳榔店打工的名義騙到了包季香的“旅店”。包季香強迫她“開苞”后,規定她每天“接客”不能少于15個,否則不許她睡覺,只能在屋里坐到天亮。

  直到小段英脫离火坑時,范麗娜還在被迫給包季香“做事”。

  此外,小段英還說她被帶出去“接客”時,看到過四五個跟她一般大小的小女孩(14歲以下,有的比小段英還小),濃妝艷抹地被廖家坡別的老板娘們帶著接客。因為鴇母不許她与外界接触,她無從知道那些小女孩的更詳細的情況。

  記者對廖家坡暗訪(有便衣警員保護)時,問攬客的一婦女:“要找年紀小點的,有沒有?”鴇母連連說有,她找來的是名約十六七歲的女孩,稱只要50元一次。

我們要求找“更小點的,12歲的”,那婦女說:“開幼价錢要高些,不能少于200元,這是犯法坐牢的事,風險大。”

  她們的話進一步證實了小段英的話。

  850名涉案惡棍几人歸案?

  目前,据小段英記錄的血淚證据查明,在去年5月21日到8月25日間,廖家坡共有150多個“老板”先后找她在各自的旅店里“接過客”,總計685次;另有40多次是被鴇母押送廖家坡外的賓館酒店“接客”。

  給小段英“開苞”、整整糟蹋她3個多小時的嫖客,查明是錢糧湖農場液化气站經理陳新會,拉皮條的為李方軍。警方在記者一再追問下,說:“這個人在12月9日已經死了”,“据說是案發后嚇死的!”

  逼她“接客”最多的是老板秦光華,高達50次!其次是她的老板唐龍方的妹妹唐麗英,逼她做了26次,包季香找了她25次,与25號門面4樓吳再同一“旅店”的万(音)老板、周老板對面的不知名姓的老板各找了她20次。

  直接到店里光顧她的嫖客只有18人次,但在她700余次被迫“接客”中,唐劉二人都是靠別的鴇頭拉皮條,嫖金分成。廖家坡早就織就了一張互通有無、同气連枝的龐大地下黑网。沒有人想得到,在這些摧殘她的“老板”中,包括鴇母唐劉夫婦在內絕大部分竟都是她的同鄉———華容人!

  700多嫖客中,小段英說听口音大概30%是岳陽市人,20%是周邊縣人,50%是來往的外省過客。有兩次她還碰到了和她同一個鄉鎮的嫖客,她心存僥幸想對方看在老鄉的面上借手机給她打電話回家,2個嫖客“事”先都答應了,但糟蹋完她便立即翻臉,還向她的“老板娘”告惡狀。

  2001年10月20日,段父要求嚴懲犯罪分子的信件,送到了湖南省委常委、省政法委書記、公安廳長周本順案頭。周本順閱后拍案而起,當天對岳陽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劉國球作出措詞嚴厲的批示:請國球同志迅速派人暗訪,如情況屬實,對這個地點要重點整治,對該地公安部門要查清問題,嚴肅處理,查處情況要盡快上報。

  11月12日,劉國球批示:“組織專人迅速查清嚴肅處理”。其后,岳陽市公安局党委副書記、副局長胡德良先后兩次召集岳陽樓公安分局、白石岭公安分局專案研究,要求徹底查清全案。并作出了“詢問被害、調查取證、追捕罪犯、給錢治病”的具體辦案措施,兩局成立了專案組,由市公安局法制辦主任楊克榮全程督辦,限12月25日前破案。

  12月15日,專案組終于得知犯罪嫌疑人唐龍方、劉麗萍藏匿在益陽市南縣,干警們立即赶赴南縣,于12月19日上午一舉將唐、劉二人捉拿歸案。至此,涉案數百人中已有4人歸案,涉嫌奸淫幼女的8名嫖客也已落入法网

警方透露,目前已實施刑事拘留的總共有16人。

  “治安組”扮演什么角色

  殘害小段英的嫖客和鴇頭達850人之多,這個數目之龐大已是足夠駭人听聞了,更令人想不到的是,在小段英涉案人中,還有一個叫“曹小紅”的家伙,据警方介紹,此人乃土橋派出所廖家坡治安保衛組的治安員。

  2001年8月14日晚,小段英在廖家坡25號門面4樓吳再的“旅店”“接客”時,警方將她和嫖客何宏章一起抓到了土橋派出所。該所將她留置了一晚后,對她作出罰款1000元的治安處罰決定,正是曹小紅和鴇母的妹妹唐麗英來把她帶走的。据岳陽市警方專案組警員向記者透露,曹小紅向派出所“擔保”做好有關教育轉化工作,并答應將小段英送回原籍。

  小段英指證說,這位“曹老板”与唐麗英一起來接她交罰款的,接出來后曹向譚要了200元飯錢,說是為保人請人吃飯的費用。然后將她交由唐帶走,重陷火坑。致使她在其后再遭摧殘100余次。

  段父說:“我女儿那時身高只有1米3,一眼望去就能識別是個未成年小女童。可土橋派出所不僅沒對她采取應有的收容保護措施,反而只顧收罰款,竟將她再次交給廖家坡那些禽獸手中,使她重新淪為替他們賺皮肉錢的工具。”要求追查警員瀆職罪。

  對此,土橋所負責人對記者的解釋是:“我們辦案講究的是證据,憑肉眼判斷年齡在法律上是不能作為依据的。而且那個妹子看起來好像有十六七歲了。”

  記者在采訪重案組負責人時,追問廖家坡“治保組”究竟是一個什么性質的机构,他給予了准确定性:“這是一個名義上打著治安保衛的幌子,實質上帶有犯罪性質的組織。他們向廖家坡400多家‘旅店’非法收取‘保護費’,保護他們組織賣淫活動。”小段英說,每個“小姐”每月要交的“保護費”為30元,老板15元。

  1月27日,記者再次從警方有關人士處得到進一步證實:廖家坡“治保組”完全是一股黑惡勢力,這個組織至少有五六人,他們拿人錢財,替人“消災”,連岳陽市公安局樓區分局治安大隊前去執行任務,他們都敢公然對抗。一般的干警要進廖家坡抓人,非得先行喬裝改扮,然后在三五分鐘內將人帶出“治保人員”的視線。否則必遭圍攻。

  該“治保組”之黑還不止如此,他們還親自兼營“賣淫業”,小段英指證說:“那個曹小紅至少逼我接過10次客。”

  “孩子!你不需要給任何人下跪!”2001年12月29日,此案升級,成立了重案組,由岳陽市刑偵支隊辦理。

  2002年1月25日,支隊長負責人毛貽忠說:“我們一定把這一案件辦成鐵案,對犯罪分子嚴懲不貸,還小段英一個起碼的公道!”

  刑偵支隊接手此案后,不到一個月已抓獲犯罪嫌疑人20余人,潛逃到廣東中山的人販子鄧光明,也在廣東中山警方協助下,于日前落入法网。

  此案目前已引起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全國婦聯主席彭??云和湖南省人大的高度關注。湖南省婦聯主席馮湘保表示,要督促有關部門嚴懲犯罪分子,為小段英做主到底。

  1月13日,岳陽市人大常務副主任胡羅濤認真听取小段英的控訴,在控訴的過程中,小段英跪在了他面前。胡將她扶起,聲音哽咽地說:“孩子,你再也不要下跪了!你不需要給任何人下跪!只要你有理有證据,我們一定給你申冤督辦到底!不管牽涉到什么人,我們決不留情決不姑息遷就。”

  1月16日,在岳陽市人大召開的第25次常委會議上,岳陽市人大主任劉泗元對該案提出4點督辦意見:一、定性不能避重就輕,沒有任何理由為任何人開脫;二、對犯罪分子應該數罪并罰:拐賣婦女儿童罪、猥褻婦女儿童罪、強奸幼女罪、傳播性病罪;三、對執法人員中的害群之馬決不能姑息,要徹底清查;四、對廖家坡這個“毒瘤”要徹底搗毀。

  岳陽市人大常委會常委、岳陽市婦聯主席易麗珍請求嚴查少數公安人員玩忽職守、工作瀆職問題,要求公安清理隊伍,加大查處力度;呼吁對犯罪分子在量刑上從重從嚴,要求辦案過程中對犯罪分子以經濟處罰,給小女孩治病。此外,特別提出加大對拐賣婦女儿童的打擊力度。

  3月12日,在湖南省婦聯主席的直接指示下,小段英被省婦聯接到了省城長沙,入住省婦幼保健醫院治療身患的多种性病。(□羊城晚報記者趙世龍;□湖南日報記者徐亞平;□中國婦女報記者鄧小波)(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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