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聞

吳靄儀﹕傳媒學界易誤觸顛覆罪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7月22日訊】立法會法律界代表吳靄儀昨日在電台節目中指出,過去曾有不少事例,顯示在本港作研究或新聞報道,或會觸犯顛覆、竊取國家機密等罪名,故她認為政府就《基本法》廿三條立法時,必須有充分的公眾諮詢,並要由立法會成立法案委員會作充分討論,否則會剝削市民基本權利及自由,引起恐慌和焦慮,亦會損害特區及中央政府的形象。

據明報7月22日報導﹐政府發言人昨日隨即回應稱,當局正為《基本法》廿三條立法問題作整體研究,待有結果時,當局便會充分諮詢公眾意見。但發言人強調當局未有立法的時間表。

吳靄儀在香港電台《給香港的信》中提出,政府就《基本法》廿三條立法前應有四個階段,包括公眾諮詢、公布諮詢結果、法例的草擬內容,再由立法會詳細審議後頒布。她警告,若不經過詳細小心的討論及審議便立法,會令香港社會憂慮及不安,削弱香港擁有的基本權利同自由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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