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法務部表示未來財團法人宜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設

(https://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8月29日訊】目前國內的財團法人的申請設立,有向中央部會申請設立的,也有向縣市申請設立的,而創設基金的最低標準,也從新台幣二、三百萬到三、五千萬元不等。法務部官員今天表示,為遏阻濫竽充數、欺世盜名的現象繼續惡化,未來宜規定財團法人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設立,並明定創設基金的最低額度標準。

據中央社台北二十九日報導,官員指出,由於台灣面積小,交通便利,除東海岸與離島外,其他各縣市已無明顯界線,而且許多地方性的財團法人,也都一直越區募款或舉辦活動,服務範圍擴及其他縣市。

因此,法務部官員說,未來宜規定財團法人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設立,明定創設基金的最低額度,以遏阻濫竽充數、欺世盜名的現象繼續惡化。另外,對於目前存在的地方性財團法人,以及財團法人未完成登記前,就對外募款或其他法律行為,應如何處理,法務部官員也強調將會再開會進行研議。(https://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