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卅日截止報名

海華文教基金會辦理華僑學術研究獎助

歡迎海內外學者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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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紀元3月1日訊】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辦理九十一年度「華僑學術研究專(譯)著及期刊出版獎助」及「華僑學術研究獎助費」兩項獎助案,自元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受理申請,歡迎對華僑學術有研究者踴躍參加。

海華文教基金會為獎勵學術團體或著作人出版華僑學術研究之專(譯)著或期刊,及海內外學者從事華僑學術研究,特設置「華僑學術研究專(譯)著及期刊出版獎助」及「華僑學術研究獎助費」兩項獎助案。

其中,「華僑學術研究專(譯)著及期刊出版獎助」的獎助對象為:依法登記有案的學術團體或著作人行將印行之出版品。申請獎助的出版品又可分為:華僑文經類專(譯)著、華僑社會、歷史類專(譯)著、僑政類專(譯)著、僑教類專(譯)著、及以上四者之專(譯)著類或綜合類期刊等共五類。

以上專(譯)著類每種不得少於八萬字;期刊類每期不得少於八萬字,五篇論文,作品限以中文發表。參選作品由海華文教基金會聘請評審委員個別審查,並得請評審委員共同複審,每年擇優選出五至十名敘獎;獎助金額最高以新台幣伍萬為限,得獎者除獎助金外,另致送榮譽狀。

「華僑學術研究獎助費」分為未執行的專題研究計劃,及一年內已出版或發表的代表作兩項研究獎助費;限以華僑之文經、社會、歷史及僑政、僑教等問題之學研究為範圍。獎助等級依申請人資格分為甲、乙、丙三級,甲級獎助金額最高為新台幣肆萬伍仟元,乙級最高為新台幣參萬元,丙級最高為新台幣貳萬元,另致送榮譽狀。

以上參選作品內容不得少於二萬字,限以中文發表,由海華文教基金會聘請評審委員個別審查,並得請評審委員共同複審,每年擇優選出十五名敘獎。

有意申請以上兩項獎助金者,可向芝加哥華僑文教服務中心索取獎助案之申請表及辦法(630-323-2440)。(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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