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廢除科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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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年9月2日,清政府發布“上諭”,宣布“自丙午(1906年)科為始,所有鄉、會試一律停止。各省歲科考試亦即停止。”科舉考試興起于隋朝,發展于唐宋,完善于明清。其主要程序是:初級為院試,在府一級地方上進行,合格者稱“生員”,習慣上叫“秀才”。第二級為鄉試,在各省城舉行,由生員參加。錄取后稱“舉人”。第三級為會試,在京城進行,由舉人參加,錄取后稱貢生,貢生經過殿試(也叫廷試),錄取后即是進士。進士按成績分為三甲(等):一甲3人,依次為狀元、榜眼、探花(又稱傳臚),稱賜進士及第;二甲若干名,稱賜進士出身;三甲若干名,稱賜同進士出身。試題皆出自四書、五經,文体主要是八股文。(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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