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提案修法 帶薪病假增至每年5天
【大紀元2021年03月13日訊】民主黨籍加州州眾議員勞瑞娜.岡薩雷斯(Lorena Gonzalez)近期提出的AB995號提案,將修改加州《勞動法》的部分條例,建議增加就業者的帶薪病假天數。
根據現行法規,符合特定條件的雇員,每年可享有3天的帶薪病假。如果AB995號提案通過,將修改《勞動法》第246條。
該提案規定雇員每12個月,只要工作滿200天,便可享受5個工作日,也就是40個小時的帶薪休假或病假。此外,雇主可提供雇員多於每年5個工作日、40小時的帶薪病假。若帶薪病假沒有使用完畢,必須累計至下一年度。
該提案同時規定,雇主可將累計帶薪病假的使用天數,限制在每年不超過5個工作日、40小時。
提案還指出,對於累計超過了10個工作日(80小時)的帶薪病假,雇主沒有責任支付薪水。
提案第二節聲明,提案內容適用於全州所有城市,包括杭廷頓海灘市這類特許城市(Charter Cities)。◇
責任編輯: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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