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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通過選舉支出立法 第三方花費不能超60萬

【大紀元2021年06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安省保守黨政府使用豁免條款(notwithstanding clause),恢復了被法官否決的《選舉財務法》中的部分內容。

本週一,安省議會利用一項很少使用的豁免條款,通過了307 號法案,使上週被安省法官判定違憲的《選舉財務法》中的部分內容得以恢復。

該法案的通過,意味著在舉行選舉前的 12 個月內,第三方(比如行業協會等非政黨團體)與選舉有關的花費不能超過60萬元。

省政府認為,該法案可以於保護選舉免受外部影響,是必需的。反對者則表示,執政的保守黨試圖在明年夏天的省選前平息批評聲音。

據CUTY News週一刊登的一篇文章介紹,豁免條款(《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中的第 33 節)允許省級立法機構通過立法,推翻《憲章》中的部分內容,但有效期限於5年。

在 1980 年代初期的《憲章》談判中,時任總理皮埃爾·特魯多(Pierre Trudeau)認為不需要豁免條款,但亞伯塔和薩斯喀徹溫等省認為,如果某省不同意法院的決定,應該有一個退出的機制。特魯多最終也同意了。

該條款僅適用於《章程》的某些部分,例如,它不能用來反對保護民主進程的條款;同時,該條款一次使用不能超過5年,以便選民有機會在選舉中挑戰政府的決定。

魁北克是使用該條款最頻繁的省,該省從 1982 年開始,在每項新立法中都援引該條款,但在 1985 年停止了該做法。1986 年,薩斯喀徹溫省使用該條款保護其復工立法;魁北克省在1988 年再次使用該條款,保護居民和企業使用只有法語的標誌。

最近使用豁免條款的例子,包括今年5 月,魁北克對該省的語言法規進行了重大改革,重申魁北克人使用法語生活和工作的權利。

魁北克也在其宗教標誌立法中使用了該條款,該省於 2019 年 6 月通過的第 21 號法案,禁止被視為具有權威地位的公共部門職員(比如教師、警察和法官)在工作時佩戴頭巾等宗教標誌。

責任編輯: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