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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生效 英國新版《公路規則》爭議多

新版的《公路規則》詳細規定了使用公路的人的優先級別。
(Carl Court/Getty Images)

【大紀元2022年01月27日訊】(大紀元英國記者站報導)英國交通管理部門修改了《公路規則》(Highway Code),新的規定從1月29日(本週六)開始生效。其中一些旨在增加公路安全的措施被批評可能會起到反作用。本文將為您解釋新規的具體情況。

修改後的《公路規則》的主要變化在於明確規定了公路使用者的優先級別,把行人放在首位,同時規定大型車輛的駕車者在照顧其他弱勢的公路使用者時需承擔更大的責任。

H1規定:公路使用者等級

新版的《公路規則》首先而且也是最重要的規定就是明確了公路使用者的級別,並且規定,有可能給其他使用公路的人帶來最大傷害的人在減少危險方面需要承擔最大的責任。

行人(尤其是兒童、老人和殘疾人)是「在發生碰撞的時候最有可能受傷」的人,因此行人排在公路使用者級別的第一位。但是這不意味著行人就可以為所欲為,因為規則強調行人也需要考慮其他使用公路的人的安全。

其次是騎自行車的人、騎馬的人,他們也有責任減少行人面臨的危險。

接下來是駕駛摩托車、汽車/出租車、廂式貨車的人,最後是駕駛大型客運或者貨運車輛的人。

H2規定:行人優先

這一新規旨在讓駕車者、騎馬的人和騎自行車的人了解如何讓行人優先。

《公路規則》明確規定,在路口,駕車者、騎馬的人和騎自行車的人如果需要轉彎,但是路口有行人等待過馬路或者已經站在馬路上,那麼車輛需要讓行人先行。

這個規定跟原先規定的不同之處在於,原先的規定只說明,如果行人已經開始過馬路,也就是已經站在馬路上,這個時候駕車者、騎馬的人和騎自行車的人需要讓他們先行,否則是車輛先行。

新規還說,如果是在騎自行車的人和行人可以共同使用的路段,騎自行車的人需要給行人讓路,同時提醒騎自行車的人,只有行人才可以使用人行道上。使用輪椅或者電動代步車(mobility scooter)的人也可以使用人行道。

而且,行人也可以使用自行車道,除非有標誌說明這樣做是禁止的。

H3規定:車輛給自行車讓路

《公路規則》呼籲駕車者和駕駛摩托車(電單車)的人在轉彎或者開出路口的時候以及在掉轉車頭或者更換車道的時候,不要硬擠到自行車的前面。

規則說,如下三個情況下,駕駛汽車的人應該停下,等候騎自行車的人安全地先行通過:當自行車接近、路過或者離開路口的時候;當自行車從緩慢行駛的車輛或者靜止不動的車輛旁邊路過,或者跟緩慢行駛或靜止不動的車輛一起等候的時候;在交通環島(roundabout)內的時候。

此外,規則還說,當駕駛汽車的人需要超過騎自行車的人,應該保持至少1.5米的距離。

違反規定會被處罰嗎?

消費者團體Which?表示,新的規定目的在於讓公路儘可能的安全,但不是《公路規則》的每條內容都是法律規定。

許多內容都只是一種指導,只有使用了「必須」「絕不」這樣字樣的規則才是法律規定。

但是規則的內容可以在出現交通事故判定責任歸屬的時候成為證據。如果駕車者或者騎自行車的人被判定沒有遵守規則,他們可能會被起訴上法庭。

其它修改

新版的《公路規則》中有關「等候和停車」的部份建議人們採用「荷蘭式開門法」(Dutch Reach)。

所謂「荷蘭式開門法」就是在車内需要打開車門時,用左手打開身體右側的車門;用右手打開身體左側的車門。因為這樣做的時候,開車門的人自然會把頭轉向,查看附近是否有人,避免開車門的時候撞倒行人或者騎自行車的人。

爭議:可能起反作用

對於新版的《公路規則》,一些提倡促進道路安全的團體認為,它可能使駕車者更加仇視騎自行車的人,還可能增加人們因為氣憤而在公路上發生爭執的情況。

對於有關維護騎自行車的人安全的部份,道路安全慈善機構IAM RoadSmart的發言人對《泰晤士報》表示:「許多駕車者會認為,在他們前方而且在車道中間騎車的人是故意想要他們放慢速度。這會導致衝突和不適當的超車行為。所有的人都需要同時知道這些變化,它們才能有效。」

駕車者團體Alliance of British Drivers的發言人也表示了類似的擔憂:「把使用道路的人劃分等級可能會導致不同等級的道路使用者之間的仇恨,或者增加仇恨或不滿情緒。」

駕車者團體AA在1月8日至18日進行的調查發現,有多達33%的受訪者表示,他們不知道《公路規則》進行了修改,甚至有4%的人表示,他們根本沒打算查看新規有哪些變化。◇

責任編輯:陳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