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罔顧大陸器官來源不明 港官仍望納入大陸系統

【大紀元2022年12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理爾、張瑛瑜香港報導)4個月大的香港女嬰芷希上週六(17日)凌晨,在香港兒童醫院完成換心手術,是香港首宗接受來自大陸人的器官的移植手術。芷希獲得新心續命,醫務衛生局局長盧寵茂更表明,希望將香港納入大陸器官捐贈系統,引來輿論質疑大陸一向在器官移植方面聲名狼藉,擔憂先例一開,香港會成為大陸器官販賣勾當的一員。

芷希患有「擴張性心肌病變」,並出現急性心衰竭,情況危殆,上個月曾透過傳媒呼籲捐贈心臟。兒童醫院指,芷希17日凌晨接受的心臟移植手術順利完成,在深切治療部留醫。

但是對於外界質疑如何確保大陸器官來源正當,以及捐贈者來自哪個城市等問題,醫管局都沒有回應。醫管局亦不排除日後再用類似途徑,協助要接受器官移植的港人。

盧寵茂倡中港合作器官共用已久

局長任內終開先例

香港醫衛局局長盧寵茂為肝臟移植專家,近年一直與大陸在器官移植方面有合作。2015年5月,時任瑪麗醫院肝臟移植中心主管、香港大學醫學院外科學系教授的盧寵茂,接受「健康界網站」訪問時,就已經透露希望與大陸深入合作,中港兩地考慮器官共用。

2019年,盧擔任港大深圳醫院院長時提出,香港可以與大陸商討設立港人輪候內地器官捐贈輪候冊,或由該院集中進行港人器官移植手術。無獨有偶,芷希今次接受的心臟正是來自港大深圳醫院。

盧現官至醫務衛生局局長,中共官方新華社報導今次器官移植時,指是盧在本月8日致函大陸「國家衛健委」和「國家海關總署」,稱「懇請國家允許,在內地出現符合香港患兒芷希醫學需求的腦死亡捐獻者且內地沒有合適接受者的情況下,可順利通關共享至香港用於拯救芷希的生命」。

報導續指,事後衛健委和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高度重視」,衛健委醫療應急司和國際司配合大陸的海關部門全力支持,要求「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COTRS)建立聯絡協調中樞和應急預案協調。最後經過大陸與香港24個部門和65名醫療與管理專家的合作,完成此項移植。

報導並形容,此是「首例內地與香港之間緊急醫療救助人體器官共享的歷史性突破」,又引述盧寵茂指,目前有超過3,500名香港居民在COTRS中等待器官移植,更煞有介事地形容「有近千名香港居民通過公平公正的器官分配與共享接受了移植手術」。盧又說曾有9名香港居民在大陸逝世後捐贈器官,「挽救了24名內地同胞的生命」,期望能夠藉芷希的事例建立長效機制,將香港的醫院納入COTRS。

自願捐贈者數目與移植器官數量差異巨大

事實上,大陸器官買賣的情況在國際間早已聲名狼藉,矛盾焦點在於每年捐獻器官數量的稀少,與龐大實際移植器官數量的巨大差異。

由全球各地的不同專業領域的醫生所組成的「反強摘取器官醫生組織」(Doctors Against Forced Organ Harvesting, DAFOH)曾經引述中國官方2017年數據,指有37萬5,000人登記器官捐獻,同年的器官捐獻有為5,146例,登記器官捐贈者與完成器官捐贈人數比例為1.4%。

不過對比美國和英國的數據,美國2017年有1.4億名登記器官捐贈者,10,284人去世後完成器官捐贈,比例約為0.008%,英國的比例則約為0.01%。組織指出,中國的高出其他國家140倍,質疑中共公布的器官移植數字。

評論:公開定價目的為掩蓋器官來源

去年更爆出河南省衛生健康委聯合6個部門,發布通知定明「捐獻器官獲取收費項目及標準」,雖然器官獲取的費用並非器官的「價格」,但反映在器官評估、功能維護、獲取檢測、保存運輸等過程中會產生相應的成本和費用。

根據該標準,單次代收捐獻器官獲取費用,成人肝臟指導價為26萬元(人民幣),兒童為10萬元;成人單腎指導價為16萬元,雙腎為23萬元;心臟10萬元,單支眼角膜1萬元。

中共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等7部門,於去年6月8日聯合印發《人體捐獻器官獲取收費和財務管理辦法(試行)》,要求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公布捐獻器官獲取收費目錄,制定全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的捐獻器官獲取收費標準。

當時有評論認為,明定並公布相關費用後,或會成為非法器官移植的價格參考,並引來相關犯罪。更等於把大量非法器官移植,以規範所謂的人體器官捐獻市場為名,從評估到摘取再到運輸的產業鏈合法化,掩蓋器官的真正來源。變相鼓勵更多人參與違法摘取器官、非法移植甚至按需殺人的行為。

近月大陸少年失蹤案件頻頻 疑點重重

大陸各地近期頻頻發生少年失蹤案件。11月前後,大陸傳媒的相關報導最少有十多宗,均涉及初高中生。其中一宗引人注目的事件,是江西上饒鉛山縣致遠中學高一學生胡鑫宇,10月14日從學生宿舍到教學樓去自習之後失蹤。校內監視器顯示,胡鑫宇最後出現在宿舍樓外面的時間,是當天下午5時50分許,之後再沒有任何音訊。

該校為封閉式學校,學生平常不能隨意進出。但是胡鑫宇失蹤時,身份證、電話手錶和所有的現金都在宿舍,身上只帶了一支錄音筆。備受關注的最大疑點是,在胡失蹤後的31分鐘內,有13輛車離開校園,但是當地警方調查該13輛車,竟然沒有發現疑點。胡鑫宇的家屬近日稱,當地公安說因為找不到線索,所以不予立案。

大陸有民眾質疑,中共大數據能夠找到沒有做核酸檢測的人,但卻找不到封閉校園內失蹤的人。

2015年初停從死刑犯摘取器官後 新登記器官捐獻者暴增

2014年中共公開承認,一直系統地用死刑犯的器官做移植,且是在囚犯及家屬不知情下;中共前衛生部副部長、移植專家黃潔夫說,沒有公民捐獻出來,「你怎麼藏也藏不住」。

雖然2015年中共宣稱,公民自願捐獻成為器官移植來源的唯一合法途徑,但是法新社2015年3月曾報導,國際醫學界人士質疑並警告,死刑犯的身體部位可能僅僅被重新歸類為「捐獻」而繼續使用。

DAFOH亦曾經監測當時的中國器官捐獻登記數據,發現2015年12月30日至12月31日一日間,器官自願捐獻系統新增2.5萬名器官捐獻者登記,2016年12月有一個星期,新增超過8.83萬人。

本報2020年獲得武漢同濟醫院內部文件,指該院2015年、2016年、2017年的腎移植量暴增。2015年腎移植數量接近350例,比前一年增加約100例。2016年腎移植數量達到一個高峰,約460例。文件顯示該院腎臟移植有3類器官來源,其中最主要的是傳統來源和捐獻。傳統來源按中共官方的公開報導,是來自死刑犯。

不過翻查《湖北日報》2019年4月10日報導,武漢市每年需要1,600具遺體,其中僅同濟醫院就需要500具,而武漢市每年遺體捐獻總共才300具,缺口巨大。

另外,國際心肺移植學會(ISHLT)在今年發表聲明,指大量證據證明,中共政府持續系統地從死刑犯身上摘取器官,因此禁止向該學會提交任何使用中國大陸器官或人體組織的研究。聲明亦引用英國獨立人民法庭在2020年對中共活摘良心犯器官的判決,英國御用大律師尼斯爵士(Sir Geoffrey Nice KC)當時在判詞中指出,「(活體)強摘人體器官已在中國各地大規模發生多年,法輪功學員是其中一個——而且可能是主要的——人體器官來源」,「集中針對維吾爾人口的迫害和醫學檢查是比較近期的情況」。

大陸販賣器官曾被告上法院 涉官方組織

2016年,湖南長沙中南大學湘雅三醫院爆出販賣器官醜聞,並涉及中共的「人體器官獲取組織」(OPO)。

當時湖南道縣政府網頁「政務公開」欄目上,一名當地患尿毒症的農婦尹全珠,控告湘雅三院醫生買賣器官,指「2013年到湘雅三醫院做腎移植手術時失敗,連續又進行了三次手術,花了50萬,其中腎臟費15萬元,沒有開發票,一分也沒有報帳的……現在我已被動手術造成9級傷殘,不能做腹透了。只能做血透維持生命。」

尹全珠因移植腎區感染出血,植入23天的「新腎」即被切除,連續又進行3次手術,花費50萬,其中腎臟「供體費」15萬元,沒有開發單據,並無報帳。她先後將湘雅三醫院以及兩名移植醫生明英姿、葉少軍告上法庭。涉案醫院最終賠償18萬元。另一宗指控兩名醫生非法收取15萬的腎臟「供體費」的案件,於2015年6月24日在長沙嶽麓區法院開審。

《瀟湘晨報》2015年6月25日引述原告尹全珠的丈夫熊進興,稱2013年11月其妻子轉入中南大學湘雅三醫院後,移植科醫生要他交納15萬元「腎臟費」,「不是手術費用,說是買腎的錢。」明英姿、葉少軍在警方的詢問筆錄中,都承認收受該筆款項。「這筆錢是供體費,就是所有獲取器官的費用,這是沒有發票和收據的。這筆錢是用來給發現、獲取供體器官的所有費用以及給家屬的補償安葬等所有費用,我們交給OPO組織,讓他們去安排。」

南韓傳媒報導器官移植旅遊情況

另外,南韓最大日報社《朝鮮日報》的旗下電視台「TV朝鮮」,2017年播出的節目《調查報告7》,揭露中共醫院以外國人為對象進行不法移植手術的實況。據該節目揭露,自2000年以來約有兩萬名南韓患者,並有更多來自中東的患者,去中國大陸接受器官移植手術,而移植的器官大多數來自中國大陸的良心犯,特別是從法輪功修煉者身上非法摘取來的器官。

節目中一名大陸的移植醫院護士指,移植手術「快的話等2至7天,慢的話也只需等1至1.5個月」。@

責任編輯:陳玟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