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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選購健康食品應認明小綠人標章

衛福部食藥署15日舉行記者會,副署長林金富 (中)、食品組副署長鄭維智(左)等人提醒,購買健康食品應認明「小綠人」標章,才是經核准。 (中央社)

【大紀元2023年11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賴玟茹台灣台北報導)食藥署15日提醒,民眾購買健康食品時,除一般包裝食品規定標示事項外,也應認明「小綠人」標章及警語等標示內容,才是經核准的健康食品,特別是食用特定疾病配方食品患者,務必經醫師或營養師指導,吃錯恐傷身。

食藥署現行開放13項健康食品功效宣稱包括,「抗疲勞」、「輔助調節血壓」、「牙齒保健」、「促進鐵吸收」、「骨質保健」、「胃腸功能改善」、「調節血糖」、「不易形成體脂肪」、「調節血脂」、「免疫調節」、「輔助調整過敏體質」、「延緩衰老」、「護肝」。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鄭維智15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目前核准有效健康食品共有419件,其中又以「調節血脂」、「胃腸功能改善」、「護肝」這3項產品最多。

鄭維智提醒,「健康食品」是個法律名詞,依健康食品管理法規定,產品要經過科學佐證產品的安全性、保健功效及安定性,才能申請認可為「健康食品」,也就是取得「小綠人」標章,否則皆為一般食品,民眾在選購時務必認明。

至於因生病導致無法進食、消化者,可以選擇特定疾病配方食品。馬偕紀念醫院營養醫學中心副主任蔡一賢說明,特定疾病配方食品共2大類,分別為可作為單一營養來源的營養完整配方食品,及不可作為單一營養來源的營養補充配方食品。

蔡一賢表示,特定疾病配方食品外包裝上,除應符合一般包裝食品規定標示事項外,同時要標示「適用對象」、「使用方法及用量」、「本品屬特定疾病配方食品,不適合一般人食用,須經醫師或營養師指導使用」及「多食對改善此類疾病並無幫助」等醒語。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強調,不管是健康食品或是特定疾病配方食品,都不得宣稱醫療療效,並沒有等同藥品的效果,也無治療疾病的作用,若身體有任何不良狀況仍應循正常醫療管道診治,切勿自行食用誇大功效或宣稱療效的產品,以免花錢又傷身。

責任編輯:唐音